工傷保險報銷范圍有哪些呢?小編給大家介紹介紹。
2016工傷保險報銷范圍
員工在出現工傷事故之后的三天內要將所在單位上報工傷快報(職工康復出院)→憑勞動部門的工傷鑒定、發票、出入院證明、清單填制相應的審批表→工傷、生育科制撥付單→由單位經辦人到財務科劃款。
以下各種發生在勞動能力鑒定中心(以下簡稱市勞鑒中心)核準的工傷醫療期、康復期內的醫療費用,屬于工傷醫療費用報銷范圍:
1、工傷保險參保人在工傷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與工傷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
2、工傷保險參保人發生工傷后遵循就近搶救的原則,在非工傷協議醫院發生的與工傷直接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即工傷發生當日的門(急)診、工傷發生當日起7天內的住院費用。
3、工傷保險參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學習、長駐異地工作,在境內本統籌區外發生的與工傷直接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
工傷保險報銷流程
工傷(亡)人員的待遇申請由單位填寫《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申報審批表》并提交相關資料后,統一向醫保辦申報辦理,應提交的相關資料如下:
1、工傷(亡)認定通知書、《因工傷殘證》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2、發生工傷醫療費的,待醫療終結后提交醫院有效發票、計費清單或醫囑復印件、出院小結。
3、工傷救治轉院,超范圍用藥的,攜帶《工傷職工轉院申報審批表》和《工傷職工特殊檢查治療用藥申報審批表》。
4、安裝假肢、矯形器等輔助器具的,攜帶《工傷職工殘廢輔助器安裝申請表》。
5、供養親屬撫恤金享受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及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生存證明。街道、鄉鎮政府出具供養親屬撫恤金享受人無生活來源的證明。民政部門出具供養親屬撫恤金享受人是孤寡老人或孤兒的證明。供養親屬撫恤金享受人在校讀書證明。供養親屬撫恤金享受人供養子女,應出具領養公證書等材料。
工傷保險的賠償標準
(一)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享受何種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的有關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何種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的有關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三)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何種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的有關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四)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享受何種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的有關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