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為了改善工傷人員的生活水平,我市上調了工傷人員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和生活護理費,其中傷殘津貼每月至少增加121元。
此次調整的范圍為12月31日前,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人員和經審批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的人員。傷殘津貼按不同的傷殘等級增加額度為:一級182元/月、二級172元/月、三級162元/月、四級152元/月、五級142元/月、六級121元/月。供養親屬撫恤金增加額度為:配偶、孤寡老人或孤兒81元 /月,其他人員61元/月。生活護理費根據護理等級、規定的比例等確定。
工傷人員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上調計算時間為2015年1月1日;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待遇上調計算時間為2015年7月1日。市醫保局將依照文件精神做好待遇調整和補發工作。
目前市本級享受工傷“三項待遇”的人員有250余人。上調后,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平均水平達到1444元/月;供養人員平均待遇水平達到685元/月,護理費平均水平達到1193元/月。
根據規定,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和參加了工傷保險未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相關費用。此外,五級至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直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