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建設中,建筑業是風險較高的行業,而建筑工人由于流動性比較大,經常會出現“參保難”、“維權難”的問題。今年3月以來,廣西出臺新政,允許建筑業農民工按照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這一利好將實現所有農民工應保盡保,讓他們吃下了一顆“定心丸”。
前不久,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柳州中標了一個工程項目。這兩天,公司勞資專員周彥按照施工項目,到柳州市社保局為400余名建筑工人辦理了工傷保險登記。
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勞資專員 周彥:像我們的中標價是2.1個億,按照政府的規定,按照中標價的1.3‰,也就是萬分之十三,我們大概繳費是27萬塊錢左右。
過去,職工參加社會保險要求“五險合征”,并且要按用人單位參保,但不少建筑工地在不同的時間段入駐的工人不同,無法按月繳費。今年,廣西要求所有無法按用人單位參保的建筑施工企業,對員工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只要有工程項目上馬,就必須首先按照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總造價的1.3‰,為建筑工人購買工傷保險,取得參保登記證明后,才能到住建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如果工程項目款后來有追加,企業還要按照追加款補繳工傷保險費。這些措施,既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也解決了施工企業的后顧之憂。
建筑工人 劉玉明:有了這個保險,就好像吃了個定心丸似的,以后對工傷賠償,就不用太擔心了。
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項目經理 肖敏:如果說工地上出了什么安全事故,對工人的賠付這一塊,政府可以給我們解決一部分問題,我們主要精力就是處理善后問題就可以了。
即使建筑工地人員臨時調整,在受傷前沒有來得及申報,也可以在規定時間內采取補救措施。
柳州市社保局征繳科科長 程潔:我們是專門有一個(受傷)48小時內,可以由單位補申報,那么這個員工,同樣也可以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新政啟動后,廣西同步實施建筑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同舟計劃”,行動為期3年,爭取到2017年實現所有的農民工應保盡保。截至今年9月份,全區已有477個施工企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惠及農民工19135人。
自治區人社廳工傷保險處處長 姚方:它是按照項目來參加工傷保險的,打破了以往按用人單位來參保的模式,它是覆蓋了所有的項目上所使用的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這樣即使他(農民工)到外省去打工,或者到其他不同的建筑工地去打工,即使他工作的時間很短,都能夠有效地解決他參加工傷保險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