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1、企業、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及其職工;
2、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3、有非軍籍職工的軍隊、武警部隊所屬用人單位及其非軍籍職工;
4、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及其雇工;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注:前款所列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前款所列人員,以下統稱職工。
辦理材料
職工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明(可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數碼相片回執(申領人可直接使用身份證照或重新拍攝,并領取回執)
3、職工按要求填寫的《梅州市社會保障卡申領登記表》
單位經辦人申請材料
1、單位經辦人身份證明(可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社會保險登記證》
3、《梅州市社會保障卡申領登記表》(已按要求填寫及粘貼身份證明復印件的)
4、《梅州市社會保險參保單位信息采集表》(已按要求填寫及粘貼身份證明復印件的)
5、《梅州市社會保障卡申領登記名冊》(已按要求填寫及粘貼身份證明復印件的)
6、《梅州市社會保障卡申領登記匯總表》(已按要求填寫及粘貼身份證明復印件的)
辦理流程
1、單位經辦人員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領取《梅州市社會保障卡申領登記表》,發放給參保職工。
2、參保職工按照要求填寫《梅州市社會保障卡申領登記表》,并準備好所需的材料證明。
3、將申請材料上交給單位經辦人員審查,并在申領表上簽字,蓋章,收取辦理費用20元(用于辦理社保卡)。
4、單位經辦人員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審核通過后,憑《繳款通知書》在社保經辦機構刷卡繳費(也可到區內非稅繳款銀行現金繳費)。
5、辦卡完成后,單位經辦人員憑《領卡回執》到指定服務銀行網點領取本單位參保人員社保卡,并組織將社保卡發放到職工手中。
辦理地址
梅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地址:梅州市新中路82號
電話:0753-2271133
梅江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地址:梅州市仲元東路53號
電話:0753-2196702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
20元/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