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比例
工傷保險費平均繳費率原則上要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1%左右。
風險較小行業的基準費率要控制在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左右;
中等風險行業的基準費率要控制在1.0%左右;
風險較大行業的基準費率要控制在2.0%左右。
各單位首次參保,按其行業類別的基準率繳費;第二、第三類行業內的差別費率,視參保單位上年度事故發生和工傷保險金收支情況,對其工傷保險費率每年調整一次。
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的定義
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一般是指指用人單位為本單位所雇傭的職工所支付的上一年度的工資總額。
社會保險繳費公式
社會保險繳費=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個人以2013年本人月平均工資收入作為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2013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3984元60%的即2391元,以2391元為繳費基數;超過300%的即11952元以上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基數,即最高限基數為11952元。在上下限之間的,按月實際平均工資計算。
溫馨提示:
1.具體的詳細內容請咨詢當地的社保機構
2.當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基數;高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作為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基數。
3.繳費基數中的工資總額應該是指用人單位支付給本單位所有職工的勞動報酬的加和。工資總額一般來說不是針對某一個職工所說的,而是對用人單位所雇傭的所有職工所說的。
4.職工包括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合同勞動關系和事實勞動關系的各個工種、各個崗位的所有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