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進一步減稅降費措施、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和創業創新,部署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設、以公共產品投資促進穩增長調結構。記者了解到,會議確定了將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條例規定的3%統一降至2%,單位和個人繳費具體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慮提高失業保險待遇、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等因素的基礎上確定。初步測算,僅這一減費措施每年將減輕企業和員工負擔400多億元。
國務院減稅降負促發展
“減稅降費,特別是對小微企業實施‘精準減稅’,本身就是積極的財政政策。而且,這也有利于調整收入分配結構。”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讓積極的財政政策更加有效,必須在“給小微企業減負”方面做好文章。次此會議確定了一系列進一步減稅降費的措施:將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范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以內擴大到20萬元以內,并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將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條例規定的3%統一降至2%。
與此同時,會議確定了從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將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范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以內(含10萬元)擴大到20萬元以內(含20萬元)。將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條例規定的3%統一降至2%。初步測算,僅這一減費措施每年將減輕企業和員工負擔400多億元。“社保費繳納負擔過重,對于不少企業來說是一塊心病。中小微企業是就業的主體,絕大多數屬于勞動密集型企業,社會保險繳費額在企業成本中所占比重大。”有關企業負責人表示,很多小企業如果按全部工資繳納的話,就不堪重負,直接后果就是降薪、裁員。
有關研究人員表示,社保費率較高造成部分企業尤其是使用農民工占比較高的企業通過漏繳、少繳社保費用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的現象頻現。
“減負”并未影響福利
“我國之所以選擇從失業保險費率作為突破口來降低,正是由于醫保、養老保險涉及面太廣,影響太大,且目前資金池已經頗為緊張,輕易的降低費率很容易引發更多連環問題產生。”上述研究人士表示,目前,我國對于每年各地的就業增長率和失業率的控制都是有硬指標規定的,因此失業保險金的池子基本不存在太大空缺,對于中小企業調整1%的費率繳納比例,對于實際失業人數的沖擊并不大。
事實上,我國城鎮職工法定社會保險為5項,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其中前3項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費,后兩項只由企業繳費。目前,失業保險費率單位為2%,職工1%,農民工參保個人不繳費。
有關單位人士表示,此次失業保險費率下調,將惠及所有參保單位和職工。“以一個三百人規模的企業為例,如該單位職工月均工資收入為3000元,那么企業繳費將從原來的每月18000元,減少為13500元,每月少繳4500元;職工個人繳費將從原來的每月30元,減少為15元,每月少繳15元。”
不過,針對費率的降低,有業內專家表示,此次政策改革并不會影響員工應有的待遇,“各項社會保險費中只有失業保險與個人福利待遇掛鉤較少,并只針對極少數失業人群,這部分降低繳費的比例政府可以通過其他救助形式補充,因此不會影響個人福利待遇,還可以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表示,“國務院送上的猴年首個大禮包減負力度的確很大,除了強調與貨幣政策和支出政策的配套,還凸顯穩投資動向,反映出政府宏觀調控手段越來越靈活,財政政策的運用水平也明顯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