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出臺,建筑工傷維權難題有望破解
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總工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四部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對擴展建筑企業工傷保險參保覆蓋面、簡化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程序、落實工傷保險先行支付政策、建立健全工傷賠償連帶責任追究機制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新規的出臺立即引起全社會關注。
建筑業是高危行業之一,高處墜落、坍塌、機械傷害、起重傷害、火災等安全事故都可能給施工人員造成嚴重工傷。又因我國建筑業從業人員多、流動性大、一線作業人員以農民工為主、安全意識相對薄弱等因素,導致工傷保險參保率低、工傷認定調查取證難、工傷待遇落實難等問題。而針對這些問題制定的建筑業工傷新規的出臺,有望有的放矢地破解工傷維權的幾大難題。
第一破解建筑業職工參保率低的難題。據相關統計顯示,全國4000多萬建筑業從業人員參保比例不到1/4。參保是工傷維權的基礎和前提,因此新規要求人社部門堅持底線思維和問題導向,大力推進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尤其要盡快摸清建筑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底數,開展建筑企業參保專項擴面行動,做好政策宣傳和培訓工作,并協調聯合住建、安監、工會等部門,共同做好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工傷權益保障工作。明確建筑施工企業對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的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可以按項目參保,并可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對未提交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證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實的項目,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新規一出,全國3600萬建筑業農民工將被納入工傷保險,將顯著提高建筑工人參保率,奠定工傷維權的基礎。
第二破解建筑工傷認定難題。缺乏相關證據是導致維權難的重要原因,因此新規格外強調勞動合同的重要性。要求各類建筑企業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對未簽訂勞動合同而發生工傷的,可參照工資支付憑證、招工登記表、考勤記錄及其他勞動者證言等,作為確認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
第三破解建筑工傷待遇落實難題。新規進一步簡化了工傷認定鑒定流程,并強化了工傷保險先行支付政策的落實,要求如用人單位和承擔連帶責任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建設單位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向工傷職工支付并負責追償。
同時,新規更加突出工會組織在建筑業工傷維權中的作用,努力將建筑施工一線職工納入工會組織,提升基層工會工傷維權能力。這一破冰建筑工傷維權難題的政策,將是贈與建筑業職工無形的卻十分有力的保險繩,也是解除建筑工人后顧之憂的堅實后盾。
相信隨著新規的出臺和落實到位,破解建筑工傷維權這一“老大難”問題將不再只是廣大建筑工人的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