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級傷殘等級鑒定劃分依據及賠償
武漢工傷傷殘分為十個等級,每個等級的劃分依據和補償標準是不一樣的。
六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降低;
c. 不能勝任原工作;
d. 社會交往狹窄。
六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4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2551元×14個月=35714元。
2. 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受傷前工資的60%支付。
3.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并終結工傷保險關系。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40個月×2551元=102040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為8個月×2551元=20408元。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5714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102040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0408元=158162元(傷殘賠償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