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下班路上摔倒算工傷嗎?
家政說法
讀者咨詢張阿姨通過家政公司雇了一個保姆,有一天保姆下班回家時不小心摔倒,導致多處骨折。保姆認為這是工傷,要求張阿姨承擔賠償責任。張阿姨問:該保姆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據?
律師解答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可以確定,目前在我國,保姆并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保姆與雇主之間并不存在勞動關系,其并不受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保護,故該保姆不能以《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來向張阿姨主張工傷賠償。
另外,由于該保姆是由張阿姨通過某家政服務公司雇來的,故該保姆可能和某家政服務公司存在勞動關系,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傷被認定工傷的應當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而本案中,該保姆的受傷并非是因交通事故引起,故即使其與某家政服務公司存在勞動關系也無法享受工傷待遇。
律師名片沈華,男,廣西勝開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本報讀者律師團公益律師,擅長勞動爭議、交通事故案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