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工傷賠償標準
寧波市的工傷賠償標準是什么呢?不同程度的工傷能得到多少的補償呢?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4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2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0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4個月
二、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2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0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8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6個月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亡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3、供養親屬撫恤金
標準為:
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
其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