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也有工傷賠償
姚先生在一家搬家公司做臨時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近日在搬家中腳指頭被砸成粉碎性骨折,老板在支付醫藥費后另附2000元,約定此事“兩清”。律師提醒,應注意保留工資卡等,可作為勞動關系的證明,以便獲得工傷賠償。
“若搬家公司沒有用人資質,姚先生與其是民事雇傭關系。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誤工費等,造成受害人殘疾的還應按照傷殘等級賠償殘疾賠償金。”山東清泰律師事務所郭杰律師說。
“若姚先生是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工作中受傷應當認定為因工受傷。可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然后根據鑒定結果盡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按照工傷賠償。”郭律師說。
據郭律師介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通過工資卡、工作服或兩人以上的工友證明事實勞動關系,以便獲得工傷賠償。
郭律師提醒,姚先生與其老板簽訂的賠償2000元“兩清”的合同是明顯有失公平的,可起訴至法院判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