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索賠的基本流程
發生工傷事故后,職工怎樣才能享受法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呢?下面筆者將簡要介紹工傷索賠的具體步驟:
第一步:工傷認定
1、自事故發生或者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由所在單位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單位逾期未提出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在事故發生或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人后,1年之內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勞動部門受理申請后,應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并在20日個工作日內送達給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單位,并抄送社保經辦機構;如果對工傷認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級勞動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結果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即必須先復議后訴訟。
4、如果勞動部門不受理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或者直系親屬既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如果申請了行政復議但不服復議決定的 ,還可以再行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步:勞動能力鑒定
5、醫療終結后如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向社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鑒定,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都可以提出申請。
6、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在60日內作出鑒定結論并及時送達職工及單位。
7、對傷殘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8、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等級鑒定結論、生活護理依賴程度確認結論為最終結論,即使是不服也不能申請仲裁或者提前訴訟。如果職工被鑒定為傷殘,根據傷殘等級享受工傷傷殘待遇。
第三步:計算工傷保險賠償金,獲得工傷保險賠償
9、認定工傷后,職工或者直系親屬可以根據工傷具體情況享受各項工傷待遇,如工傷醫療待遇、停職留薪期待遇、傷殘待遇、配置輔助器具待遇、生活護理費待遇、工亡待遇等。
10、如果對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待遇有異議的,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訴訟,即必須先復議后訴訟。
11、如果與單位因落實工傷保險待遇,應當先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