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傷保險待遇
(一)醫療待遇
1、醫療費依據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醫療費賠償額=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
2、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70%×人數×天數
3、交通食宿費
交通食宿費賠償額=職工因公出差交通費標準×往返次數+職工因公出差住宿費標準×天數+職工因公出差交通費標準×天數
4、輔助器具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輔助器具費賠償額=普通型器具的單價×數量
(二)傷殘待遇
1、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
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
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
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30%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24個月
(2)二級傷殘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22個月
(3)三級傷殘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24個月
(4)四級傷殘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18個月
(5)五級傷殘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16個月
(6)六級傷殘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14個月
(7)七級傷殘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12個月
(8)八級傷殘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10個月
(9)九級傷殘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8個月
(10)十級傷殘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6個月
3、傷殘津貼
(1)一級傷殘
傷殘津貼=本人月工資×90%
(2)二級傷殘
傷殘津貼=本人月工資×85%
(3)三級傷殘
傷殘津貼=本人月工資×80%
(4)四級傷殘
傷殘津貼=本人月工資×75%
(5)五、六級傷殘
在保留勞動關系,但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情況下發給傷殘津貼
傷殘津貼=本人月工資×70%(五級)、傷殘津貼=本人月工資×60%(六級)
(三)因工死亡的賠償金
1、喪葬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6個月
2、供養親屬撫恤金
(1)配偶
每月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40%(若該配偶為孤寡老人,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增加10%)
(2)其他親屬
每月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30%(若該親屬為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48-60個月)
以上僅做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