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提高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最高每人每月增加276
威海按照省人社廳與省財政廳下發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對用人單位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進行調整,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分別按276元、266元、256元、246元的標準增加。
日前,省人社廳與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規定此次調整工傷保險待遇對象范圍為12月31日前,用人單位中享受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工傷退休人員)、經批準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含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人員)供養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