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社局消息,常州市市本級自明年1月1日起調整工傷保險基準費率。
據介紹,自1月1日國務院修訂后的《工傷保險條例》施行以來,工傷保險待遇大幅提高,常州市本級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大幅增加并持續當期赤字運行。為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工傷保險基金的健康運行,根據工傷保險基金“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結合市本級工傷保險基金運行情況等,常州市市本級從1月1日起,將對工傷保險基準費率作調整。
據了解,調整后的三類行業基準費率分別為:工傷風險較小的一類行業為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8%;工傷風險中等的二類行業為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1.6%;工傷風險較大的三類行業為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2.4%。對屬于二類、三類行業的用人單位,將繼續實施工傷費率浮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