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免費師范生
免費師范生,是指由中央財政負責安排師范類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并發放生活補貼,但學生四年畢業以后必須回到生源省份從事至少六年教育工作的政策。
2018年8月10日,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對部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政策進行了系統全面規定,將“師范生免費教育政策”調整為“師范生公費教育政策”,所以免費師范生現名為公費師范生。
二、免費師范生報考條件
只要滿足以下三條要求就可以報考免費師范生:
1、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達到部屬師大在本地區的錄取分數線;
2、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熱愛教育事業,畢業后愿意長期從教;
3、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免費師范生是在提前批報考,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自己所在省份提前批的報考時間,一般來說在本省教育考試院就能查到提前批的報考時間。
三、免費師范生報考要求
1、錄取要求
根據《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公費師范生由部屬師范大學按照《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進行教育培養,在校學習期間和畢業后須按照有關協議約定,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公費師范生在被錄取后就要跟錄取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如果不簽訂協議就視為放棄錄取資格,招生學校取消入學資格,不予注冊學籍。
2、任教要求
根據《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公費師范生畢業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并承諾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公費師范生,應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國家鼓勵公費師范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3、違約要求
根據《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公費師范生要嚴格履行協議,未按協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須退還已享受的公費教育費用并繳納違約金。
根據《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公費師范生因生病、應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須提出中止協議申請,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后,暫緩履約,待情況允許后,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實后可繼續履行協議;公費師范生如確因身體原因需終止協議的,按協議約定解除協議。除特殊原因辦理休學無法正常畢業等情形以外,公費師范生未按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的,按違約處理。
所以想要報考免費師范生的考生一定要仔細閱讀相關條件和要求,畢竟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在接受國家提供的免費教育時也要承擔自己相應的義務,在報考時大家一定要謹慎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