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錄取通知書的發放流程
第1步:預錄取
招生高校按照相關規定和招生章程等,將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進行預錄取,并將預錄取和退檔的結果、退檔原因上傳至省級招辦。
第2步:錄取檢查
省級招辦對高校欲退檔考生的情況進行審核,如無異議,則錄取結束。
第3步:打印錄取名單
省級招辦根據招生高校的錄取結果打印錄取新生名冊,加蓋省級招辦錄取專用章后寄送招生高校。
第4步:填發錄取通知書
招生院校根據錄取考生名冊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該校公章后連同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并寄送被錄取考生。
大學錄取通知書的發放時間
根據教育部規定,錄取通知書需在本批次錄取結束后一周寄發,一般7月是提前批和本科批次的發放、接收時間。8月是高職專科批次的發送和接收時間。對于錄取通知書下發的時間,具體郵寄時間視兩地距離而定,原則上按比較遠的地方先發,一般寄出后10天內可到。若考生半個月后沒有收到錄取通知書,可聯系高校招辦,最遲都會在上學前一兩周發到考生手中或考生原所在的學校。
一般大學錄取通知書郵寄方式采用的是EMS快遞,一般城市在寄出通知書3到5天就可以收到,偏遠城市可能需要5到7天不等,一般情況下,郵寄出去后一周之內都可以收到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