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到西北政法大學報到的新生被告知:必須購買全套600多元的床上用品,否則不得進宿舍。部分學生據理力爭后,不得不購買部分才得以過關。
為何要這樣做?學校有自己的理由,如預防影響學生健康的劣質床上用品被帶入學校,如學校出售的床上用品是由省教育廳和省質監局統一組織招標的,學校是進價銷售并未加價等。但這經不起推敲,因為學生們到高校周邊各超市、商場購買,同樣能夠買到正規商品;在時下招投標“只選貴的不選對的”情況下,這個進價值得懷疑,以往一些高校指定購買的床上用品高于市場價的現象并不少見。另外學生也缺乏選擇,為什么不同時給窮困新生提供300至400元一套的呢?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而這所學校的做法顯然是一種強買強賣行為,理應叫停。
高校應該這樣做才對:與工商等部門聯手,規范學校周邊床上用品經營商的行為,保證其經營床上用品的質量,讓新生自由選購。或者提供當地超市、商場的名單,建議學生去那里購買,并索要票據,供學校檢驗真偽。
關于媒體反映西北政法大學新生入學報到時遭“強賣被褥”一事,西北政法大學做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