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生編號主要有三種:考籍號、考生號和準考證號。
考籍號由12位數字組成,從左至右第1-2位為年度編號的后2位;第3-6位為市、縣(市、區)代碼;第7-8位為中學代碼后兩位;第9-12位為考生序號。
考生號由14位數字組成,從左至右第1-2位為年度編號的后2位;第3-4位為省代碼(江蘇省代碼為32);第5-8位為市、縣(市、區)代碼;第9-10位為報考選修科目組代碼(45-物理、化學,47-物理、地理,48-物理、政治,49-物理、生物,65-歷史、化學,67-歷史、地理,68-歷史、政治,69-歷史、生物,00-不參加選修科目考試,即體育類、藝術類考生不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第11-14位為考生序號。
準考證號由13位數字組成,從左至右第1-2位為年度編號的后2位;第3-6位為市、縣(市、區)代碼;第7-8位為選修科目組代碼;第9-11位為考場編號;第12-13位為考生座位號碼。考場編號以縣(市、區)為單位,按選修科目組連續編排,不得間斷。
考籍號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報名和高考報名時建立考生電子檔案、體檢時所使用的編號。考生號為考生在本年度的報考編號,是在考生報名后,在考籍號基礎上產生的。考生在參加藝術或體育專業加試和特殊類型招生、獲取成績、填報志愿、錄取等有關環節,均使用考生號。準考證號以縣(市、區)為單位通過計算機隨機編排產生,為考生參加高考時標志考試座位的編號(僅供參加高考時使用)。考生在試卷以及答題卡規定位置上均須填寫準考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