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日從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獲悉,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已發布,江蘇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在招錄辦法、專業考試、平行志愿院校設置等三方面發生了變化。
和往年相比,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主要有:使用音樂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專業,按主試類型不同,分別按聲樂、器樂公布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錄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實行聯考。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部分招生院校實行聯合考試,該部分院校實行平行院校志愿設置;優化平行志愿院校設置。對使用省統考或聯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愿設置,每個錄取批次包含A、B、C、D、E 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