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師范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優秀專科生直升本科招生簡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優秀專科畢業生直升本科選撥及管理辦法》,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院概況
伊犁師范學院是一所隸屬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管理的普通高等師范學校。學院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專科學校,曾先后更名為阿合買提江專科學校、伊犁師范學校。1980年5月,經國務院批準升格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定名伊犁師范學院。
六十多年來,學院弘揚“品正學實”的校訓,為邊疆基礎教育、尤其是為少數民族教育的發展輸送了大批高素質人才,為推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已成為一所在區內有一定影響的普通本科高等學校。目前,學院有人文學院、數學與統計學院、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化學與生物科學學院、中國語言學院、外語系、法政學院、電子與信息工程技術學院、教育科學系、藝術學院、體育學院11個院(系)。學院以教師教育類專業為主,同時開設了部分區域經濟與社會發展需要的非教師教育類專業,現有39個本科專業、14個專科專業,涉及文學、理學、工學、歷史學、法學、藝術學、管理學和教育學8個學科門類,其中應用物理學(凝聚態物理)專業被列入本科一批次招生;有中國語言文學、數學、物理學3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覆蓋21個二級學科。
學院在少數民族教育研究、哈薩克文化研究、基礎數學研究和凝聚態物理研究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優勢和特色。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服務社會、文化傳承引領諸方面取得較好成績,辦學特色進一步彰顯,“新疆哈薩克文化與民族現代化研究中心”獲批自治區首批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與南京大學共建的“凝聚態相變與微結構實驗室”被評為自治區級重點實驗室,“新疆碳化硅復合陶瓷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獲批自治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依托光學、凝聚態物理學與新疆鼎新特種材料有限公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學與伊犁州統計局、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哈薩克語言文學)與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文化藝術研究所、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與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少數民族影視劇譯制中心,合作建成4個自治區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天然產物化學與應用重點實驗室”被評為自治區教育廳普通本科高校重點實驗室;中國少數民族語言(哈薩克語言)專業列為國家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應用物理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2個專業獲批自治區第二輪重點產業緊缺人才專業建設點。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凝聚態物理2個二級學科入選自治區重點學科,基礎數學入選自治區重點培育學科;大學物理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化學與應用化學實驗教學中心、生物科學實驗教學示范中心被定為自治區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大學物理學、近世代數教學團隊被評為自治區級教學團隊;學院已建成近世代數、現代哈語、大學物理學、有機化學、外國文學、復變函數、文學概論等7門自治區級精品課程;有6位自治區級教學名師和6位自治區級青年教學能手。學院有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全國模范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自治區優秀教育工作者等學者專家十余人。
學院堅持走開放式辦學道路,先后與哈薩克斯坦、俄羅斯、日本、英國、德國、波蘭、韓國等10余個國家的多所學校及教育機構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開展交流與合作項目。
進入新世紀以來,學院以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和對口支援西部高校計劃為契機,大力實施"人才立校、特色興校、科研強校"戰略,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科研水平和社會服務能力,進入了以內涵式發展為主的新階段,學院各項事業呈現出蓬勃發展的良好局面。各族師生員工正齊心協力,奮發圖強,力爭用15年左右的時間,將學院建設成為區內先進、部分學科在國內有一定影響的以教師教育為主導的教學型綜合性大學。
二、培養方式、招生專業和計劃
(一)培養方式: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二年制本科培養,單獨編班。
(二)專業介紹及培養目標
1.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學制二年,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該專業以“厚基礎、強技術、強能力”為目標,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系統掌握管理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和經濟學等學科的基本理論、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備運用計算機網絡、數據庫等現代信息技術進行信息管理、信息系統開發的能力,具有系統論的思想方法、較強的信息管理意識和面向對象解決問題思維方法的素質,能在行政部門、企事業單位、科研機構等從事信息管理以及信息系統分析、設計、實施和評價工作的復合型應用型人才。
主干課程:管理學、信息管理與組織、管理信息系統、西方經濟學、高級語言程序設討、微機原理與接口技術、計算機網絡、數據庫原理與技術、網頁制作與建設等。
2.小學教育(文科專業):學制二年,授予教育學學士學位。該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學有專長,具備小學教育專業知識,勝任小學教育、教學和班主任工作,具有現代教育觀念并能從事教育研究的小學文科教師。
主干課程:小學語文課程與教學、小學教育心理學
主要課程:小學教師語言基本技能、小學生心理與健康咨詢、小學語文教材解讀與教學案例分析、小學班級工作原理與方法、寫作、文學概論、兒童文學等。
(三)招生計劃及培養院(系)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科類 計劃數 培養院系 生源類別 備注
110102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理 40 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 漢語言
民考漢 不招收民語言及雙語學生
040105 小學教育(文科專業) 文 40 教育科學系
三、報考條件
1.凡符合《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優秀專科畢業生直升本科選撥及管理辦法》中的有關條件者均可報名。
2.專科階段專業要求: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子商務、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教育、信息與多媒體技術、工商企業管理 、商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
小學教育(文科專業):語文教育、英語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初等教育(文科方向)、學前教育、漢語言。
四、考試錄取
(一)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兩種形式,全面考察考生的專業基礎和綜合素質。學校根據考生平時成績(占40%)、選拔考試成績(占60%,其中筆試占40%<英語、專業課各占20%>,面試占20%)綜合排名,擇優錄取,同時劃定單科選拔考試成績分數線。
筆試科目如下:
專業 科目一 科目二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英語 計算機基礎
小學教育(文科專業) 英語 專業綜合(教育學、心理學)
具體考試時間:
筆試時間:5月16日上午北京時間10:00~14:00(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面試時間:5月16日下午北京時間16:00開始(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和學生證于5月15日到伊犁師范學院教務處教務科報到并領取準考證,且需憑以上證件參加考試。
(二)錄取程序
1.學院根據選拔成績(綜合平時成績和選拔考試成績所得出的總評成績)排名,并劃定單科選拔考試成績分數線,擇優錄取;
2.擬錄取名單將在學院以張榜公布和校園網公告的方式公示一周;
3.公示后學院將擬錄取名單按要求報教育廳審核;
4.教育廳審核公示后,通知各招生院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對推薦院校推薦工作的要求
1.各院校須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進行選拔;
2.認真填寫《自治區普通高校優秀專科畢業生選拔升入本科學生推薦表》和《專升本推薦學生名單匯總表》(以我校設計的表格樣式為準),紙質版要蓋章,電子版發至58716254@qq.com;
3.認真核對,確保學生成績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附加學生歷年成績表、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大學英語考試證書以及各類獎勵證書等有關材料的復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各院校教務處公章,需提交材料清單詳見附件1);
4.推薦前各推薦院校應以張榜公布和校園網公告的方式將推薦名單在校內公示一周。
5.我校將對各推薦院校推薦的學生情況進行復核,發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報名資格并報自治區教育廳。
6.接收各院校報送材料的截止日期(包括紙質及電子版材料):5月6日。
六、學費標準
參照伊犁師范學院本科學生收費標準執行。
七、學籍管理
入校經過學籍復查即可取得正式學籍,之后依照《伊犁師范學院學籍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八、畢業證書發放和學位授予
具有學籍的專升本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所在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取得畢業所需學分或成績,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者,準予畢業,學院發給畢業證書,證書注明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兩年制本科,本科學生符合規定的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證書發放單位為伊犁師范學院。
九、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教務處:何瑩 0999-8138053
學生處:路玉 0999-8137391
網 址:http://www.ylsy.edu.cn
地址:新疆伊寧市解放路448號
郵編:835000
本簡章由伊犁師范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推薦院校須提供的材料要求
附件2:伊犁師范學院專升本推薦學生名單匯總表及相片冊格式
附件3:選拔考試大綱
伊犁師范學院
4月17日
附件1:
推薦院校須提供的材料要求:
(一)自治區普通高校優秀專科畢業生選拔升入本科學生推薦表(格式見教育廳文件,一式一份)。
(二)專升本推薦學生名單匯總表(含Excel電子版,A4紙打印,格式于伊犁師范學院招生簡章上下載),原專業及擬升專業必須使用教育部規范專業名稱。
(三)專升本推薦學生學業成績專業排名情況一覽表(須加蓋教務處公章)。
(四)專升本推薦學生身份證復印件1份(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五)專升本推薦學生相片及相片冊:相片為1寸藍底,相片冊使用 A4紙打印(格式見附件2),并加蓋公章。同時另建文件夾集中提供電子版照片(每位學生的電子相片以推薦學生“姓名+身份證號”命名)。
(六)非計算機專業學生需提供計算機水平CCT一級證書,外語語種為英語的非英語專業學生大學英語三級水平或英語應用能力考試B級及以上證書,如有參加過英語四、六級考試的學生,需附上成績單。以上材料提供A4紙復印件,加蓋教務部門公章。
(七)學生各類獲獎證書A4紙復印件,加蓋教務部門公章:凡是在推薦表中提及的獲獎情況均需附獲獎證書復印件,否則不予認可。
【備注:所有材料的紙質版均需加蓋教務部門公章,紙質版及電子版材料均需于5月6日前送至伊犁師范學院教務處教務科,逾期概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