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招生考試院高考查詢電話號碼為:高招處:0951-5559157、0951-8559206。寧夏教育考試院主要承擔全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研究生統一入學招生考試、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及面向社會非學歷證書考試的組織管理等工作。
一、寧夏招生考試院高考查詢電話號碼
寧夏教育考試院各處室考試咨詢電話 | ||
考試項目 | 負責處室 | 咨詢電話 |
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 | 高招處 | 0951-5559157 0951-8559206 |
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 ||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單招文化課單獨考試 | ||
普通高等學校自主招生面試、筆試 | ||
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招生術科測試 | 高招處 | 0951-5559168 |
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全區統考 | ||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 ||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軍事、公安類院校面試、體檢 | 高招處 | 0951-5559158 |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公安類院校(專科)面試 | ||
區內高職院校分類招生考試中職類 | ||
區內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考試 | ||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英語口試 | ||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 | ||
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 | ||
全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實驗操作測試 | 學考處 | 0951-5559172 0951-5559173 |
全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文化課考試 | ||
全區高級中等階段教育同等學力認定考試 | ||
全區普通中專學校招生錄取 | ||
全區普通高中學考考籍管理 |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課程考試 | 自考處 | 0951-5559165 0951-5559167 |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CET) | ||
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 | ||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考課程考試 | ||
自學考試實踐性課程考核、論文答辯 | ||
成人本科申請學士學位課程考試 | ||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 | ||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 |
二、寧夏招生考試院高考查詢網址入口
寧夏教育考試院:https://www.nxjyks.cn/
三、寧夏招生考試院簡介
為適應教育改革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區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清理整頓工作的意見》(寧黨辦[2005] 39號)精神,2005年12月30日,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了《關于寧夏教育考試院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寧編發[2005] 91號),將原自治區普通高校(中專)招生辦公室、自治區成人高校(中專)招生辦公室、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自治區普通高中會考辦公室四個機構職能整合,組建寧夏教育考試院,為寧夏自治區教育廳所屬副廳級事業單位。2006年2月,寧夏教育考試院正式掛牌成立。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教育考試招生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根據各級各類教育考試招生工作規定,組織實施全區中等及中等以上各級各類教育考試的命題、報名、考試、評卷、錄取等工作;開展招生考試的科學研究和宣傳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考試信息服務;承擔教育類證書考試、資格考試及其他社會考試的組織實施,開展面向社會的考試服務;對各市、縣、區教育考試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培訓和監督。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考試院黨務、政務、人事、工資、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考試院文秘和各種類型公文的處理工作;負責考試院財務、固定資產、物品采購招標、后勤保障、對外交流等管理工作等。
(二)信息處
負責全院信息化建設、《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全區國家教育考試網上巡查系統和標準化考點建設維護與管理工作,全區各類教育招生考試信息采集、處理、統計、管理、發布與上報工作,全區各類教育招生考試網上報名、網上閱卷、計劃編制與發布、網上錄取、考生考籍與學籍電子檔案管理和錄取數據準備與技術支持保障管理工作,各處室有關軟件研發、技術培訓工作等。
(三)高招處
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普通高等學校、碩士學位研究生、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考試錄取工作,其中,普通高校招生下設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英語口測試、藝術類專業全區統考、體育專業術科測試、軍事公安類考生軍檢面試、高職分類招生面向中職生文化課統一考試、高職分類招生面向中職生職業技能測試、高校自主招生考試等;根據國家相關考試政策規定,負責研制我區相關考試政策規定,開展考試政策宣傳培訓工作。
(四)自考處
負責組織實施全區自學考試管理工作,自學考試專業設置、課程設置、論文答辯、畢業生資格審查、畢業證發放管理工作,全區英語等級考試、計算機等級考試、大學英語四六級口語考試、成人學士學位考試、同等學歷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課程考試、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管理工作;根據國家相關考試政策規定,負責研制我區相關考試政策規定,開展考試政策宣傳培訓工作。
(五)學考處
負責全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驗操作考試、合格性考試組織管理工作,全區高級中等階段教育同等學力認定考試、全區普通中專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全區普通高中學生學考考籍管理工作,全區普通高中教學質量監測研究評價工作;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相關政策規定,負責研制相關考試招生政策規定,負責開展相關考試政策宣傳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