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序志愿的投檔辦法和原則
普通文理類:在志愿優先的前提下,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投檔。成績相同考生全部投檔。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若有特殊要求,由招生學校提出書面報告經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后方可調整。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如高校未確定排序規則,則參照我市平行志愿批次同分考生排序規則。軍隊院校招生同分投檔按相關文件執行。
藝術類:凡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專業成績符合要求的考生, 按照考生志愿順序全部投檔到招生學校(招生學校對投檔比例有要求的除外),招生學校依據有關規定和學校招生章程進行擇優錄取。
順序志愿投檔的第一步是對所有批次分數線上的考生按其第一志愿投檔,投檔后所有考生的第一志愿學校都必須返回確切的錄取結果(包括被學校錄取、擬錄取并分配專業、退檔等)后,第二步再將所有未被錄取的考生重新匯總,然后再同時分別投向他們所報的第二志愿 學校,也就是在第一志愿學校返回錄取結果后再進行第二志愿的投檔。
在第二志愿學校返回 錄取結果后,依次按此步驟進行,前序志愿錄取滿額的學校,后續志愿不再投檔,直至本批次的 多個順序志愿錄取結束。投檔時對投檔成績(統考成績+附加分)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檔。
順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的區別
在順序志愿模式下,考生甲第二志愿填報院校2,考生乙第一志愿填報院校2。如果考生甲沒有被院校1錄取的話,那么對于院校2,雖然考生乙的分數比考生甲低,但考生乙將比考生甲優先被投檔。
在平行志愿模式下,先同時檢索考生甲的A、B、C、D志愿,等考生甲的志愿檢索完畢,再對考生乙的志愿進行檢索,對于院校2,雖然考生乙作為A志愿,考生甲作為B志愿,但考生甲比考生乙優先被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