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考提前批一批二批和專科征集志愿分數線,時間,征集志愿大學名單
隨著高考結束,填報志愿這個難題又擺在家長和考生面前,廣東省普通高考成績將于6月25日公布,6月25日12:00時起,考生可通過相關網站、電話和短信等方式查詢自己的考試成績。而從6月26日中午12:00開始網上填報志愿。
第一時段:6月26日12:00-6月27日12:00。
本時段填報需政審、面試、體檢的提前批軍隊武警公安司法等院校(含普通高校國防生)志愿,需要填報軍隊武警公安司法等院校(含普通高校國防生)志愿的考生必須在本時段填報。
第二時段:6月27日14:00-7月1日14:00。
本時段填報除提前批軍隊武警公安司法等院校以外的其他各批次、各科類院校志愿(包括提前批的其他非軍隊武警公安司法等院校志愿、招收貧困地區農村學生院校志愿),所有考生(包括已在第一時段填報軍隊武警公安司法等院校志愿的考生以及“3+證書”的考生)必須在本時段填報。
志愿填報時間
考生填報志愿分兩個時段進行:
第一時段:6月26日12:00-6月27日16:00。本時段填報需政審、面試、體檢的提前批軍隊、武警、公安、司法(含普通高校國防生)以及招收飛行技術專業的院校志愿,報考軍隊、武警、公安、司法(含普通高校國防生)以及招收飛行技術專業等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須在本時段填報。
第二時段:6月27日18:00-7月1日18:00。本時段填報除提前批軍隊、武警、公安、司法、國防生以及招收飛行技術專業院校以外的其他各批次、各科類院校志愿(包括提前批的其他院校志愿、招收“地方專項計劃”院校志愿、自主招生等志愿),所有考生(包括已在第一時段填報軍隊、武警、公安、司法、國防生以及飛行技術專業院校志愿的考生需填報其他批次志愿)必須在本時段填報。
三、網上志愿填報流程
(一)考生填報志愿前,要認真查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檔及錄取實施辦法》,以及其他有關體育、音樂、美術院校(專業)招生的有關政策,要了解實行平行志愿的范圍,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及非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批次、志愿填報、投檔原則及順序;要認真了解有關高等學校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及錄取規則,體育、音樂、美術專業投檔原則和錄取規則等方面的內容以及相關政策。考生根據《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或《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專業目錄》(以下簡稱《招生專業目錄》)的要求分科類分批次填報志愿。考生填報志愿期間,要注意及時查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增補或更正信息。
(二)考生填報志愿前,應認真閱讀《招生專業目錄》的重要說明,根據本人身體條件,依照2003年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2010年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要求,參照所報考高等學校的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及《招生專業目錄》中對身體條件的特殊要求,選擇填報適當的專業,避開不宜就讀的專業。
(三)考生上網填報志愿前,可預先填好《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見附件1),該表由各地級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也可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首頁的左邊“下載中心”下載。
(四)考生須在規定的時段內登錄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考志愿填報系統,依照事先填報并校對好的《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錄入各批次志愿的院校代碼、專業代碼以及服從其他專業的標記并網上提交。逾期不報志愿的,責任由考生自負。漏報志愿(含志愿無效)的考生只能在錄取階段相應批次征集志愿時補報有缺額計劃的院校志愿。
(五)考生在提交所填報的志愿后,志愿填報系統將進行數據邏輯校驗,如果出現紅色的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將無法提交,請考生仔細核對院校代碼與專業代碼后進行修改,直至正確為止。考生志愿未在網上確認前,可多次上網修改自己填報的志愿。當考生確定不再進行志愿的修改時,必須點擊“志愿確認”按鈕,未點擊“志愿確認”的志愿無效,網上確認的志愿不得更改,錄取時以考生網上確認的志愿數據為準。
(六)各中學(報名點)要密切注意考生填報志愿的動態情況,在志愿填報與網上確認截止前要預留一定的時間量,提前檢查并提醒考生點擊“志愿確認”按鈕。7月1日-2日打印考生志愿表,組織考生辦理簽名手續。請考生根據打印的志愿表認真核對所報院校和專業,如發現錯誤,可向中學(報名點)提出更正申請(第一時段所填報的院校和專業不得更改)。7月2日16:00后,各中學(報名點)不再受理更正錯誤的申請。
(七)為避免集中填報造成網絡“塞車”,請考生注意避開填報志愿高峰期,盡量減少連續在線時間,提前在填報截止時間前確認。
四、考生網上填報志愿的注意事項
(一)正確處理選報省內高校和省外高校志愿的關系
考生在填報志愿時,切忌片面強調高校的地理位置,要正確處理選擇省內高校和省外高校志愿的關系,擴大志愿的分布面,提高被錄取的機會。今年中央部委屬高校和地方高校對廣東適當增加了本科招生計劃,特別是985、211工程大學是國家重點建設高校,整體實力處于領先地位,學科特色明顯、學科優勢突出,鼓勵廣大考生積極報考省內外重點高校。985、211工程大學名單可在教育部高校招生陽光平臺上查詢,網址是http://gaokao.chsi.com.cn。(二)合理安排各批次院校志愿間的梯度我省繼續完善平行志愿實施辦法,進一步提高考生志愿的滿足率和滿意度。文理類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類、第二批本科B類),第一平行志愿組的院校志愿數從3個調整為5個,第二組院校志愿數量不變;文理類“地方專項計劃”院校志愿設定為1組5個;招收中職生的“3+證書”院校志愿數從2個調整為3個;招收退役士兵的“3+證書”院校志愿數不變。考生在填報志愿時要拉開院校志愿間的梯度,提高填報志愿的“命中率”。
(三)具有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以及綜合評價資格考生注意事項:
1.高校專項計劃是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實施的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符合《廣東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于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5〕13號)有關規定的農村戶籍考生,完成高考前高校專項計劃院校報名、報考資格審核及公示、高考后參加高校考核等環節,已確定高校入選資格并經公示的,可填報高校專項計劃。
2.凡經招生院校確認資格并在教育部陽光平臺上公示符合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以及綜合評價資格等特殊類型(下稱特殊類型)的考生,須在“自主招生等”志愿欄中填報相應院校和專業志愿,具備以上資格的5類考生只能填報其中一類一所院校志愿。具備資格的考生未在“自主招生等”欄填報相關志愿的,將被視為放棄相應特殊類型錄取資格。
3.招收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資格考生的院校在提前第二批錄取之后投檔。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統考)、高水平藝術團資格考生的院校錄取工作,在院校文理類專業所在批次同期進行。為提高被錄取機會,具有這5類特殊類型資格的考生,填報第一、第二批錄取院校志愿時,一般不應與特殊類型的院校志愿重復。
4.上海交通大學(試點學院)、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試點學院)、南方科技大學、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西交利物浦大學、上海紐約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在我省進行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試點,高考成績符合要求并經學校公示已獲資格的考生,如報考上述院校的綜合評價,只能在“自主招生等”欄目內的“綜合評價”志愿欄中選擇一所院校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