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填報專業有專業級差的大學有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林業大學、河北工程大學、中山大學等。
哪些大學專業錄取設專業級差
北京: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林業大學、中國傳媒大學
河北:河北工程大學
遼寧:大連工業大學、沈陽工程學院
吉林:東北電力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通化師范學院、長春工程學院、長春財經學院
黑龍江:黑龍江中醫藥大學
上海:上海財經大學、華東政法大學
江蘇:江蘇科技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徐州醫科大學、南京財經大學、南京工程學院
浙江: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浙江傳媒學院福建:廈門大學、集美大學、福建醫科大學、福建師范大學、廈門理工學院、仰恩大學江西:贛南師范大學
山東:山東大學、山東科技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山東理工大學、濟寧醫學院
湖北:華中師范大學、湖北師范大學
湖南:湖南農業大學、湖南工商大學廣東:中山大學
廣西: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廣西師范大學重慶:西南大學
四川:西華大學、四川農業大學、成都中醫藥大學、川北醫學院、成都醫學院、西南石油大學
貴州:貴州醫科大學寧夏:寧夏大學新疆:新疆大學
專業級差的錄取規則有什么
高校招生專業錄取有三大規則:一是按分數從高到低安排專業;二是按專業級差安排專業;三是按專業清原則錄取專業。
按專業級差安排原則對于很多考生和家長來說,比較不好理解,通俗地說是指同一個專業填報先后有等級分差,例如:某大學在6個專業志愿間設級差,規定為:2、1、1,這個級差設置可以解讀為:
高考填報第一專業志愿的考生考不用減分,與其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公平競爭專業;
高考填報第二專業志愿的考生考分減2分,再與第一專業志愿考生競爭專業;
高考填報第三專業志愿的考生考分減(2+1)=3分,再與第一專業志愿考生競爭專業;
高考填報第四專業志愿的考生考分減(2+1+1)=4分,再與第一專業志愿考生競爭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