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科學與工程(120100)
跨學科錄取的研究生,需加修2門(不低于5學分)本學科碩士生課程,學分的認可由學科具體規定。
管理科學與工程學科的前身為系統工程學科點,由知名學者張鐘俊院士、吳健中教授和王浣塵教授等倡導建立。本學科1981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1985年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同年(與本校自動控制學科聯合)被批準設立博士后流動站,1995年被評為上海市重點學科,1997年學科目錄調整為管理科學與工程,1998年獨立建立該學科博士后流動站,2002年被評為國家重點學科,2004年設立本學科點下的金融工程博士點。
一、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扎實的管理理論基礎和一定的系統科學、經濟學、數學和計算機應用等知識和專業技術,能夠理論聯系實際,具有較強創新能力的管理人才。
二、主要研究方向
本學科主要研究方向及領域包括:(1)金融工程及風險管理;(2)運營與物流管理;(3)信息系統及管理;(4)工程系統管理;(5)優化理論與方法;(6)經濟政策及策略。
三、學制和學分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為二年半;總學分≥32,其中學位課學分≥21,碩士生的課程學習原則上要求在一年半內完成,其中學位課要求在第一年內完成。
四、中期考核
碩士生中期考核一般在第四學期開學后一個月內完成。碩士生中期考核應達到的基本要求:學習態度端正;完成培養計劃中規定的全部課程學習并成績合格;完成的課程總學分和學位課程學分應該達到或超過學校的最低培養要求,學位課程的平均級點不低于2.00;學位論文開題進展順利。具體按照《上海交通大學關于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規定》執行。
五、開題報告
碩士生學位論文應該在通過中期考核后,第四學期一個月內完成。具體按照《上海交通大學關于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規定》執行。
六、學位論文
執行學校有關學位論文的規定。
七、發表論文
碩士生除完成學位論文外,在答辯之前必須至少以上海交通大學第一作者發表或錄用一篇與學位論文主要內容相關的學術論文。學術論文須發表(或錄用)在CSSCI(中國社會科學引文索引)、科委和教委檢索的刊物上,論文發表(或錄用)的刊物須由導師認定。發表在科委檢索的刊物,必須是自然科學版,不承認人文社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