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縣、金川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中央、省屬在金有關單位: 《金昌市征兵工作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政策措施》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金昌市征兵工作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政策措施 為進一步解決當前我市征兵工作遇到的新矛盾、新問題,推動全市征兵工作科學發展,實現“確保任務完成、確保新兵質量、確保廉潔征兵”的目標要求,根據新修訂的《兵役法》和國務院、中央軍委頒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及甘肅省人民政府、中國人民解放軍甘肅省軍區《關于印發加強新形勢下全省征兵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甘政發〔2015〕135號)精神,現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征兵工作政策措施 (一)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縣(區)黨委、政府要認真履行職責,及時制定政策措施,落實保障經費,保證征兵工作順利開展。要把征兵工作列入軍地各級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評價內容,主要領導對完成征兵任務負第一位的責任,重要階段要親臨一線檢查指導;分管領導要親自研究部署,及時協調解決征兵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征兵任務要逐級分解,各單位要建立目標責任追究制度,對完不成當年征集任務或者在征兵工作中弄虛作假、失職失責、造成惡劣影響的,嚴肅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必須做好征兵工作,完不成當年征集任務的要調離武裝工作崗位。 (二)完善相關保障措施 為激發適齡青年報名參軍熱情,增強全民國防意識,各級政府要嚴格落實相關配套保障措施,以保證征兵工作順利進行。 1.落實工作經費。征兵工作經費和兵役登記、入伍預征、先期征集及征兵宣傳等平時征兵準備工作經費,按照實際需要列入市、縣(區)政府財政預算;鄉鎮、街道征兵工作經費列入縣(區)財政預算。 2.編配專職工作人員。各級征兵辦公室要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征兵日常工作。宣傳、教育、公安、衛生、民政、紀檢(監察)、人社等部門要相對固定人員,常年參與征兵工作。 3.營造濃厚社會氛圍。各級宣傳、教育部門和征兵辦要聯合制定征兵宣傳計劃、教育大綱。新兵入伍時,要組織開歡送會、戴光榮花、掛軍屬光榮牌,在八一建軍節、春節等節日期間走訪慰問軍烈屬,對立功受獎的軍人,要組織上門送喜報。 4.加大拒服兵役處罰力度。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甘肅省征兵工作實施細則》等法規制度,對不按規定進行兵役登記和體格檢查的適齡青年,或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征集的,由縣(區)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縣(區)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并處以罰款。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拒絕接受、安置退伍軍人的,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罰。 二、安置工作政策措施 (一)調整兵役優待補助金標準 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的,由各級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業,發放兵役優待補助金。自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開始,停止發放現行農村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和城鎮義務兵自謀職業補助金,建立統一的城鄉兵役優待補助標準。 1.兵役優待補助金不分農村、城鎮戶口,凡屬我市征集的義務兵,退役時按上年度全市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一次性給予補助。所需經費除省財政按上年度全省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標準負擔60%外,剩余資金由市、縣(區)兩級財政各按50%負擔。 2.征集入伍的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和補入西藏、新疆高原艱苦地區服役的,退役時在上年度全市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基礎上,再增加10%。所需經費除省財政按上年度全省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標準負擔60%外,剩余資金由市、縣(區)兩級財政各按50%負擔。 3.轉業士官政府安排工作有困難的,按照義務兵役優待補助金標準發放后,每多服役一年增發上年度全市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所需經費除省財政按上年度全省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標準負擔義務兵役期的60%外,剩余資金由市、縣(區)兩級財政各按50%負擔。 4.一期復員士官按照義務兵兵役優待補助金標準發放后,每多服役一年增發上年度全市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二期復員士官按照義務兵兵役優待補助金標準發放后,每多服役一年增發上年度全市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所需經費除省財政按上年度全省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標準負擔義務兵役期的60%外,剩余資金由市、縣(區)兩級財政各按50%負擔。 5.兵役優待補助金由市財政局設立專戶,縣(區)民政部門會同縣(區)人武部審核上報市民政局審批后,由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發文撥付資金,具體由縣(區)民政局負責發放。 (二)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在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在部隊因戰致殘評為5—8級殘疾等級的;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是烈士子女的,除自愿自謀職業的外,由市、縣(區)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三)配套退役安置政策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四條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義務,在招收錄用工作人員或者聘用職工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役士兵”。 1.退役大學生士兵服現役期間,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公務員考錄時,對在部隊榮立三等功以上的大學生士兵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政法干警招錄時,確定一定比例的招錄計劃,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錄。退役士兵如在事業單位就業,在有編有崗和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政策性安置辦法直接聘用。縣(區)在錄用基層專職人民武裝干部時,要重點招錄部隊優秀退役士官和大學生士兵。要加強對返鄉務農退役士兵的培養,鼓勵他們通過法定程序積極參與村(居)“兩委”班子的選舉。 2.為妥善安置冬季以后接收的退役士兵,金川集團公司等國有企業要確定一定比例的招錄計劃,用于退役士兵定向安置。每年的安置計劃由市民政局根據當年接收退役士兵的情況與各企業具體商定。今年初步商定冬季入伍的應征青年,由金川集團公司原則上計劃安置100名,八冶集團公司、金化集團公司、金泥集團公司、金鐵集團公司安置人數要占到當年招工名額總數的10% 以上。 3.國有企業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兵役優待補助金。非公有制企業接受的城鎮退役士兵,享受自謀職業安置的待遇。 4.凡我市按照規定退出現役的城鎮和農村退役士兵,自退役之日起1年內可自愿報名參加1次由政府組織的免費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市、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及時為退役士兵學員提供就業信息、職業介紹等免費服務,幫助退役士兵學員實現就業。自主創業的退役士兵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和創業扶持等優惠政策。 上述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金昌市兵役優待補助金申請表》 金昌市兵役優待補助金申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