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蘭州理工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蘭州理工大學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蘭州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滿足學生的專業興趣,調動學生自主學習的積極性,促進學生的個性發展,充分體現“以學生為本”的教學管理理念,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轉專業工作本著公開、公平、公正、規范的原則進行,并接受社會與家長的監督。
第二章 轉專業的類型
第三條 學習優秀申請轉專業。在一年級的學習中,成績優秀,轉專業后能更好地發揮其學習潛力的。學習優秀申請轉專業需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具有我校學籍的全日制在校一年級本科生并且在原專業學習期間,所學課程全部考核合格且學年成績排名專業前30%者。
第四條 其它情況申請轉專業。
(一) 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校內其他專業學習的。
(二) 經前兩學年學習,無法繼續在原專業完成學業,但
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并完成學業的。
(三) 學生休、停學后復學,因特殊原因學校無原學生所學專業的對應年級接收者。
(四) 確有專長,轉專業后能更好地發揮其專長的等其他原因的。
(五)學校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包括學校國際交流項目、卓越班、基地班選拔等需要轉專業的。
第三章 轉專業的原則
第五條 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轉一次專業。
第六條 按文史類錄取的學生不能申請轉入只招理工類類考生的專業(以當年招生計劃為準),藝術類專業和非藝術類專業學生不能跨類轉專業。
第七條 作為預科生被錄取的學生不能轉專業。
第八條 在校期間受過處分的學生不能轉專業。
第九條 普通班學生不能通轉專業方式直接轉入卓越班和基地班。
第十條 各專業每年接受轉專業的人數根據專業教學資源和相關條件確定,可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該專業當年招生人數的10%。
第四章 轉專業程序
第十一條 學習優秀申請轉專業按照如下程序辦理。
(一)每學年春季學期第14周前,各學院根據本學院教學資源條件,提出接收轉專業學生的人數、條件、要求、具體考試或考核的內容、辦法和考核等工作實施細則以學院文件的形式上報教務處。經教務處審核同意后向全校公布。
(二)每學年秋季學期開學前3天,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提出轉專業申請,填寫《蘭州理工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附件),交所在學院教學辦公室。申請材料經所在學院教學院長審核同意后,由學生將申請表遞交至擬轉入學院教學辦公室。
(三)每學年秋季學期第1周,擬接收轉專業學生的學院應按照本學院轉專業工作實施方案,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進行考核,并將考核安排報教務處備案。學院根據學生考核結果和本學院轉專業計劃接收人數確定擬轉入學生名單,由轉入學院教學院長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并將申請材料與考核材料等一起報教務處。
(四)每學年秋季學期第2周,在校紀委監察處的監督下,教務處組織對轉專業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全面復核,確定各學院轉專業學生名單,審核通過后名單向全校公示,公示期為三天,公示無異議的名單報學校批準后,發文公布。
(五)每學年秋季學期第3周,由轉入學院通知學生在本周末前辦理學籍變更手續。接到轉專業通知一周內,仍未到轉入學院報到并辦理相關手續的學生,視為自動放棄。
第十二條 其他情況申請轉專業按照如下程序辦理。
其他情況學生轉專業原則上從嚴掌握,由學生所在學院負責審查。每學年秋季學期第1周,符合規定的,填寫《蘭州理工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附件),提交相應證明材料,由轉出學院和擬轉入學院的教學院長分別簽署審核意見。每學年秋季學期第2周,教務處組織對轉專業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復核,報學校主管領導審批。
第五章 轉專業學生的管理
第十三條 學生轉專業后必須修讀完轉入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取得相應的學分方能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已學的原專業培養計劃要求的課程與轉入專業培養計劃要求相同的課程,可以免修,因專業課程設置不同而未獲得的學分,需通過補修等方式獲得。
第十四條 學生轉專業后應按照轉入專業收費標準繳納學費。學生在轉專業前的學習年限,計入總學習年限,不論何種原因,學生在校學習時間均不得超過6年。
第十五條 學生轉專業后,原進校時編定的學號不變,學生卡等類似證件不作變更,但學生證須進行更換。
第十六條 接收學生轉入的學院應做好轉入學生學籍資料的接交、建檔、完善工作,確保轉入學生學籍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規范性。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管理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10月16日起施行。
二、蘭州理工大學有哪些專業
外國語學院 | 英語 日語 俄語 |
經濟管理學院 | 會計學 金融學 財務管理 國際經濟與貿易 市場營銷 工商管理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
文學院 | 漢語言文學 |
機電工程學院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智能制造工程 工業工程 紡織工程 |
國際教育學院 | |
繼續教育學院 | |
法學院 | 法學 知識產權 |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 | 水利水電工程 測控技術與儀器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能源與動力工程 機械電子工程 |
新能源學院 |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功能材料 金屬材料工程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冶金工程 焊接技術與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計算機與通信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通信工程 軟件工程 網絡空間安全 物聯網工程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電氣工程與信息工程學院 | 自動化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機器人工程 |
設計藝術學院 | 工業設計 藝術設計學 城鄉規劃 產品設計 環境設計 視覺傳達設計建筑學 |
理學院 | 工程力學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應用物理學 信息與計算科學 |
土木工程學院 | 工程管理 土木工程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工程造價 測繪工程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石油化工學院 | 環境工程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應用化學 化學工程與工藝 安全工程油氣儲運工程 |
生命科學與工程學院 | 制藥工程 生物工程 食品科學與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