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要求
(一)考生報名時須提供二代身份證。報名期間確實無法及時辦理正式身份證的考生,可到戶籍所在派出所開具帶數碼打印照片的戶籍證明參加報名,考試時必須使用正式身份證。港、澳、臺籍考生、外國僑民等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考生,應持有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證件,在居住地辦理相關手續。
(二)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原則上由畢業學校到學籍所在縣(區)招辦集體辦理。
(三)普通高中往屆生、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社會青年及現役軍人等到戶籍所在縣(區)招辦辦理。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和社會青年報名參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必須常住戶籍在甘肅,同時,本人初次戶口登記在甘肅且無省外遷移軌跡,由戶籍所在縣(區)招辦受理其報名申請。報名資格審查由市(州)、縣(區)招生考試部門負責。報名前本人出具同等學力書面說明,戶籍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
(四)隨外出務工的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外省就讀,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常住戶籍在甘肅的,且本人初次戶口登記在甘肅,報名者持相關人員戶籍、就讀省份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等材料,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報名參加高考。
(五)非我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學籍所在地的縣(區)招辦辦理。往屆隨遷子女考生報名時前一年資格審核有效,可到學籍地縣(區)招辦報考。
(六)中職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簿)等證件到就讀學校辦理,由就讀學校匯總后持介紹信到所在地的縣(區)招辦集體辦理。市(州)、縣(區)考生的學籍審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學校和學校所屬市(州)、縣(區)教育局共同負責;省屬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考生的學籍審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學校和甘肅省職業技術教育中心負責,由學校統一為考生辦理學籍審核事宜,不接受考生個人的辦理申請。
中職生對口升學專業考試報名及組考等事宜另行通知。
(七)本人隨其父親或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常住戶籍至甘肅境內,并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轉入我省,出具相關證明后,可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
(八)殘疾考生報名時,除提供規定證件外,還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九)符合政策規定報考國家專項、地方專項、高校專項、精準扶貧專項、革命老區專項、民族專項、農村醫療專項等專項計劃和擬享受高考加分中對戶籍及民族成份有要求的項目,考生必須回戶籍所在縣(區)報名。報名時,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和考生資格可參考2018年我省相關規定。2019年各類專項計劃具體政策按當年下發的正式文件執行。
(十)蘭州新區舟曲中學甘南州籍考生報名工作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關于舟曲災后重建蘭州秦王川轉移安置區寄宿制高中管理體制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2012〕201號)文件執行。蘭州新區舟曲中學甘南州籍考生在蘭州市參加報名、體檢和考試,由蘭州市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
(十一)所有考生必須參加縣(區)招辦組織的數碼照相。
(十二)所有考生的報考資料必須由所在市(州)、縣(區)招生考試部門留檔一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