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蘭州交通大學學分制實施細則》的要求,學校對于品學兼優的學生在第一學年末,提供一次重新選擇專業的機會,現對有關事宜作如下規定:
一、轉專業條件
1.申請轉專業的學生第一學年必修課、限選課不能有掛科,無重修、補考;
2.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取得第一學年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的學分;
3.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學年平均學分績在自然班排名前5%以內;
4.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有導師的推薦;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須同時符合以上四個條件。按文科類招生專業的學生,不得轉入理工類專業;按藝術類招生學生,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二、轉專業程序
1.學生轉專業名額控制在當屆學生總數的5%以內,由教務處與各學院協商各專業接收人數,向全校公布。
2.各學院將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名單報教務處。
3.學生在征得家長同意后,填報《蘭州交通大學優秀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逾期不再受理。
4.各學院對申請轉入的學生進行遴選,并將遴選的學生名單及相關材料報教務處審核,經主管校長審批后,向全校公布擬準予轉專業學生名單。
5.第三學期開學第一周內公布批準轉專業學生名單,并辦理相關手續。
三、新轉入專業教學計劃與原專業教學計劃相差較大時,應編入一年級學習,已修課程學分按《蘭州交通大學插班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認定。
四、轉專業的所有工作必須本著公開、公平與公正的原則進行。
五、附則
1.本辦法適用于2005級及以后普通本科生。
2.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