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表演”專業專升本考試內容分為兩部分:主科考試和音樂聽覺考試,總分為200分,其分值分配為主科140分(占70 %)、音樂聽覺60分(占30 %)。
一、主科(占70 %)
《主科》考試主要包括聲樂表演、器樂表演兩個專業方向,考生可以任選一項參加考試。主要考核與檢測考生對音樂專業主科知識的掌握程度,音樂識譜能力、演唱、演奏或表演能力及表現能力、嗓音條件或器樂演奏的技術條件等,各項考試的具體要求如下:
1.聲樂表演方向要求
要求演唱聲樂作品2首(中、外作品不限),鋼琴伴奏自帶,不得使用音像伴奏,演唱時間:8分鐘以內。
2.器樂表演方向要求
無論任何樂器要求演奏練習曲、樂曲各1首(中、外作品不限),可自帶鋼琴伴奏,演奏時間:8分鐘以內。
二、音樂聽覺(占30 %)
音樂聽覺考試為筆試,采用錄音播放聽記方式,考試時間約為50分鐘。考試內容有:
1.聽記單音。
2.聽記音程。
3.聽記和弦原位、轉位 。
4.聽記節奏短句模仿
范圍:2/4拍、3/4拍、3/8拍、4/4拍;各種音符與休止符、附點節奏及其變型節奏、切分節奏及其變型節奏,含有十六分休止符的節奏等。
5.聽記旋律
范圍:大調式,小調式,民族調式。
說明:每項內容彈奏前均用鋼琴音色給出國際標準音高,聽記內容彈奏三遍,節奏聽記前使用鋼琴音色給出標準速度,后在a音上彈奏所要記錄的節奏型。記錄可采用五線譜音符標記法,也可采用“X”符號進行標記;所有具有固定音高的考試內容,均采用五線譜方式記錄,使用簡譜記錄將適量扣分;旋律聽記前使用鋼琴音色給出速律和標準音高。
三、注意事項
1.所有演奏、演唱必須背譜,器樂演奏看譜演奏從主科總分中扣除5分。
2.除鋼琴以外的其它樂器自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