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項目及要求
(一)體檢主要項目:1.內科:主要包括病史搜集,脈搏、血壓檢測,營養檢查,頭頸部檢查,胸、腹部檢查。2.神經科:主要包括病史搜集,精神檢查,腦神經檢查,運動神經檢查,感覺檢查,反射檢查,植物神經檢查。3.外科:主要包括病史搜集,人體測量(身高、上、下身長、體重),皮膚檢查,淋巴檢查,頭頸部檢查,肛門檢查,脊柱檢查,生殖器檢查,胸、腹部檢查。4.眼科:主要包括病史搜集,眼瞼、結膜、淚器,角膜、鞏膜,前房、虹膜、瞳孔,晶狀體、玻璃體,眼底,遠視力,色覺(首次體檢)。5.五官科:主要包括病史搜集,外耳、鼓膜,外鼻、鼻腔,口咽、鼻咽部,喉部,顳下頜關節,口腔,耳語,純音聽閾測定,耳氣壓功能,嗅覺,鼻呼吸功能,前庭功能(首次體檢)。6.輔助檢查項目:主要包括血液檢查(肝功能檢查),心電圖,胸透(肺X攝影)。(二)體檢要求1、體檢安排在1月17、18日進行,請面試合格的考生按規定的時間參加體檢。2、參加體檢時請攜帶考生本人近期兩寸彩色照片一張,且在體檢前3小時內不能進食、飲水,體檢前一天注意飲食清淡。考生可自備食物,在血液檢查結束后自行進食。3、體檢時將按公布的體檢時間安排進行檢錄,統一由專人帶隊參加各項體檢,考生體檢后需將體檢本統一交到出口處,并加蓋公章確認。4、嚴禁考生私自將體檢本帶走,無公章確認及私自更改體檢內容均視為體檢不合格。5、內科、神經科、外科、眼科、五官科體檢項目結果現場公布,考生如對上述項目檢查結果有異議,可向工作人員提出書面申請,由體檢隊在1月19日安排復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