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考試科目。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200米跑和投擲實心球兩科)、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兩科安排在八年級考試)。科目分值。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各150分(卷面分值各120分,分別以125%計入總分),物理、化學各100分(卷面...
考試科目。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200米跑和投擲實心球兩科)、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兩科安排在八年級考試)。
科目分值。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各150分(卷面分值各120分,分別以125%計入總分),物理、化學各10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別以100%計入總分)、思想品德、歷史各8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別以80%計入總分),生物、地理各25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別以25%計入總分),體育70分,總分930分。
各學科的學業考試成績按考試分數換算成等級成績呈現,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五個等級(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依次為:A等級25%、B等級35%、C等級25%、D等級10%、E等級5%),缺考科目的成績以“缺考”記錄。學業考試成績作為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的標準,與所有考查科目一并以等級形式呈現在“廣東省義務教育學生畢(結、肄)業鑒定表”上,作為學生畢業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