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全省高校征兵工作視頻會議在榕舉行。省教育廳表示,今年高校征兵從冬季調整為夏秋季,而且政策有4大變化。具體的就業、學費補償、學籍管理等優惠政策將于6月底正式出臺。
高校征兵政策四大變化:一是大學生可以在戶籍地應征,也可以在學校所在地應征;二是學費補償代償實行“當年先行撥付,次年據實結算”,并將往屆畢業生納入補償范圍;三是退役復學后,入伍經歷可以作為實習經歷,免修軍事技能訓練,直接獲得學分;四是退役大學生士兵可以參加國企招錄、基層專職武裝干部配備、村居“兩委”班子選舉等。
根據福建省《致廣大青年學生的一封信》,大學生士兵服役期間,義務兵2年工資福利、優待金和學費補償等共約7萬元,當兵5年約20萬元,當兵8年約36萬元。表現優秀的可以入黨、考學、提干和轉改士官。退役后,選擇返校復學的可享受專升本、考研加分照顧;參加政法干警招錄的筆試可以加10分;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內視同應屆畢業生辦理就業手續,服現役時間視為基層經歷,在省內落實就業單位的可就業落戶。
據了解,我省征兵的征集對象以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為主,優先批準學歷高的青年入伍,優先批準應屆畢業生入伍。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及正在高校就學的學生應征并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準入伍。
據介紹,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大學在校生既可在學校所在地應征,也可以在戶口所在地應征,經政治審查、體檢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條件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批準入伍。批準入伍時間統一為9月1日,新兵的軍齡一律從9月1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