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漳州市召開征兵政治工作會議,會議對新修訂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修訂草案)》作出解釋說明,并對相關宣傳工作進行部署。據了解,今年我市的征兵工作全程依托“全國征兵網”組織實施,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到8月5日,9月1日批準新兵入伍,9月30日征兵工作結束。
征集對象高中以上 重點征集大學生
征集對象以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為主,重點做好大學生征集工作,優先批準學歷高的青年入伍,優先批準應屆畢業生入伍。高校集中地區全部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其他地區減少并逐步取消初中生的征集。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及正在高校就讀的學生,符合征集條件的,可以批準入伍。征集的女青年為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以及在校生。優先征集在搶險救災和災區恢復重建中表現突出的青年入伍。
征兵體檢標準放寬
今年的征兵體檢在身高、體重、視力等方面標準有所放寬。主要調整是:男女兵身高下降2厘米,男兵160厘米以上,女兵158厘米以上,體重上限增幅5%-10%,所有青年不分學歷,裸眼視力統一要求為左眼4.5、右眼4.6。
在政治考核方面,新修訂的草案從征集公民服現役的政治條件、機構與職責、組織與實施以及復查與退兵等方面對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進行了完善,從源頭上確保部隊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
優待安置政策更趨配套
國家放寬了學費補償代償對象,所有應征入伍的高校入學新生,在校生和應(往)屆畢業生均可享受此政策;新修訂的《福建省征兵工作條例》,將義務兵優待金標準統一調整為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0%;漳州市也制定了《漳州市鼓勵大學生應征入伍實施意見》等政策,鼓勵大學生積極應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員征集質量。
一是每年安排全市公務員(含政法干警)招錄總數10%,用于定向招錄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其中,下士、中士、上士筆試成績分別加3分、5分、8分。國有企業招聘安排15%、基層專職武裝干部招錄安排15%,用于定向招錄(招聘)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除享受退役士兵加分政策外,再另加5分。在校大學生士兵畢業后2年內或大學畢業生士兵退役后2年內享受上述優惠政策一次。退役大學生士兵服役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服役時間計算工齡。
二是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高中畢業生,應征入伍后由高校保留其學籍,退役后2年內可以復學就讀。在校大學生士兵退役復學的,公共體育、軍事技能和軍事理論等課程免予考試,給予規定學分。參軍入伍的高職(專科)翌年畢業生,已取得規定學分,可免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答辯,征集入伍時由所在學校按學制規定的畢業時間填寫、頒發畢業證書。入伍前為高職(專科)畢業生,或入伍前為高職(專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了學業準予畢業的,可以免試入讀成人本科,也可參加普通專升本考試,實行單列計劃、單獨劃線、單獨錄取。大學生士兵退役后復學,可以在同科類范圍內優先選擇專業。
三是對參軍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學生發放一次性獎勵金,其中,本科、專科畢業生分別不低于5000元、3000元,本科、專科在校生分別不低于3000元、2000元,所需經費納入縣(市、區)財政統一安排,縣(市、區)教育、人武部在新兵入伍3個月內審核確認后,由民政部門發放到位。大學畢業生應征入伍的,年優待金按批準入伍的縣(市、區)優待金標準的120%發放,所需經費列入縣(市、區)財政統一安排,由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發放。
四是縣(市、區)人武部職工崗位空缺時,優先從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中招錄;服役滿12年以上的退役大學生士官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后優先安置到批準入伍地的縣(市、區)事業單位;村(居)兩委班子成員選配時,優先安排退役大學生士兵,民兵營(連)長原則上從退役大學生士兵中選配;大學生入伍前是醫(衛)技專業畢業的,退役后參照公開考核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招聘辦法優先考核錄用;市和各縣(市、區)根據實際需要每年組織退役大學生士兵企業專場招聘會,鼓勵企業單位接收安置退役大學生士兵,并以此作為評選雙擁模范單位的重要條件;全市每年統籌協調安排非公經濟組織人員招錄總數的10%,用于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非漳州籍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后完成學業且被漳州市用人單位接收的,可在所在縣(市、區)辦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