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師范學院:1.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轉專業:(1)確有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在某一學科方向確有特長的學生指:①公開發表與轉入專業相關的論文或著作;②參加與轉入專業相關國家、省級學科競賽并獲一、二、三等獎(含高中階段);
③提供確鑿證明證實申請者轉到相應專業能進一步發揮其特長。根據此條款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須經學校組織的專業水平考核,并取得優良成績;同時提供可資證明的相關證書、作品、成果等的學生享受同等優先待遇。(2)特殊生;(3)需求生。 2.申請轉專業的基本原則:每年轉專業學生人數不超過一年級在校生總數的1%左右。各專業轉出人數一般不得超過所在專業人數的5%,專業學生人數少于20人的專業不予考慮轉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