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0〕93號)、《關于切實加強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1〕1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的指導意見》(閩教學〔2014〕13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廈門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管理規定》(廈大教〔2014〕58號)及廈門大學2015年和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現將我校2017年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請轉專業學生的基本要求
轉專業應有利于學生自主學習成才,參加對象為2015年、2017年入學的全日制本科生。各學院如對學生申請轉專業設定具體要求的,應事先向全體學生公布,并在復試環節中向學生強調,確保公平、合理。此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委培生、定向生(含師范生)、國防生應事先取得委培單位同意;
2.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3.由外國語中學推薦的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非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和科技競賽獲獎者)不得轉至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
4.2015、2017年招生錄取的醫學類(含臨床醫學、中醫學、護理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學生,不得轉至非醫學類專業;
5.與愛爾蘭都柏林商學院合作辦學招收的會計學、金融學專業學生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6.2015、2017年按照自主招生、“鳳凰計劃”辦法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7.未有入學當年招生章程其它規定不允許轉專業的;
8.未曾轉過專業。
二、轉專業工作流程
1.報送及公布轉專業計劃
3月15日前,各學院根據本學院辦學條件、師資力量、專業發展規劃等,將本學院擬接收轉專業學生計劃表報送至教務處學務科(格式見附件1)。4月上旬,教務處向學生公布各學院接收轉專業學生計劃。
根據《指導意見》要求,為保持各專業發展的穩定性,原則上工學學科門類的相關專業跨專業轉出人數不超過當年該專業實際招生數的10%;經濟類、管理類、政法類等相關專業跨專業轉入人數不超過當年該專業實際招生數的5%;其它專業轉出和轉入人數原則上控制在當年該專業實際招生數的15%以內。
2.本科生登錄教務系統報名
(1)時間安排:4月10日中午12:00至4月21日下午17:00
(2)網報流程:登錄廈門大學教務處教務管理系統--轉專業報名模塊--填寫報名信息--考生打印系統生成的報名表?報名表經本人簽名后交所在學院教學秘書。
(3)學院工作:學生轉專業申請表經所在學院分管教學領導審核批準后,請各學院教學秘書將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匯總表(格式見附件2)和學生轉專業申請表一并交教務處。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匯總表一式兩份,其中一份交教務處(同時發送電子版,郵件標題請寫“××學院2017年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匯總表”),另一份學院保存。
注意:
(1)未經網絡報名的申請無效。
(2)如有第二專業志愿者,該專業要求的考試科目必須與第一專業志愿考試科目一致,否則第二專業志愿無效。
3.轉專業初試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需參加教務處組織的轉專業考試,轉專業考試時間初定5月中旬,具體考試安排另行通知。
轉專業考試科目共有兩門,其中一門為《大學英語》,另一門由接收學院根據學生擬轉入專業的學科要求,選擇《高等數學》(A或B)或《大學語文(含寫作)》。各專業考試科目隨轉專業計劃一并公布。
4.復試及錄取
教務處根據學生所在學院審核意見,按照各學院接收計劃數和申報第一專業志愿的學生考試成績確定復試分數線。接收轉專業學生的學院根據事先公布的本學院各專業接收轉專業計劃人數和要求,審核并確認名單,經分管教學領導簽署意見后報教務處審核。
在第一專業志愿錄取數未達計劃數時,方可啟動第二專業志愿的錄取工作。教務處根據各學院接收計劃數和申報第二專業志愿的學生考試成績確定復試分數線。
教務處根據公布的轉專業接收計劃對院系提交的錄取名單進行審核,教務處將審核通過的擬轉專業名單在教務處主頁上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報請學校批準,正式發文公布轉專業學生名單。
三、學費問題
根據《關于印發〈廈門大學2012-2016級本科生、研究生、臺港澳、華僑學生成教夜大學生學費及各類學生宿舍住宿費等收費標準〉的通知》(廈大財〔2016〕40號),轉專業學生按轉入的專業年級入學時的收費標準收取,以實際就讀年限計算。申請轉入與愛爾蘭都柏林商學院合作舉辦的會計學、金融學專業學生的學費按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費標準收取。
四、其他事宜
1.學生應切實做好自身學業規劃,慎重參與轉專業。轉專業的學生一旦被錄取并上網公布后,其學籍將由學校統一予以變更,學校不再接受學生轉回原專業的申請。各學院教學秘書應及時做好學生的學籍異動處理工作。
2.2015年入學,已完成專業大類分流的學生,轉至相應專業就讀;2017年入學,仍按大類培養的學生,轉至相應的專業大類就讀,并與其他學生一起參與專業分流。
請各單位接到通知后,根據2017年轉專業工作進度的要求安排本次轉專業的相關工作,并將本通知的精神向學生傳達,認真做好學生轉專業的咨詢工作。
廈門大學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