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業高等專科學校2015學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非藝術類專業學生學費6000元,藝術類專業學生學費7200元(按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閩價費【2012】356號文件);住宿收費按閩價費[2011]448號文件執行;退費按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執行。
1、普通大專學費標準6000元/生年,藝術類學費標準7200元/生年;
2、新生書籍代辦費:600元/生;
3、住宿收費標準:四人間1200元/生年;六人間9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條 我校為在校生設有獎學金、政府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