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縣(市、區) 及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軍分區(警備區)司令部,縣(市、區)人民武裝部: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工作條例》、《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和教育部、原總政治部《關于嚴格規范軍隊院校招收青年學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號)文件精神及教育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關于做好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軍訓〔2016〕83號)文件要求,現就軍隊院校(含招收國防生院校,下同)招收我省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軍隊院校招生對象基本條件
軍隊院校招收的青年學生(含國防生,下同)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從2015年起,普通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均可報考)。
2.報考按本一線錄取院校的考生,高考成績應不低于本一線下20分(含20分);報考按本二線錄取院校的考生,高考成績應不低于本二線。
3.未婚,年齡不低于17周歲、不超過20周歲(均截止8月31日)。
4.參加軍隊組織的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格檢查,結論均為合格。
二、關于軍隊院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
軍隊院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總政治部《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政聯〔2001〕1號)執行。政治考核由省軍區招生辦組織,省教育考試院配合,縣(市、區,下同)人民武裝部會同本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學具體組織實施。考生戶籍所在地與其就讀的普通中學、教育機構或工作單位等不在同一區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報考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武裝部負責,考生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武裝部配合。各人民武裝部要會同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安部門組成考核組,由1名人民武裝部領導擔任組長,采取走訪、座談等形式,主要了解考生家庭、社會關系和現實表現等情況。
考生所在中學應當對考生在校表現作出鑒定;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應當對考生本人、家庭情況和主要社會關系等進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見;縣人民武裝部應當及時匯總考核情況,客觀公正地對考生作出考核結論,并由考核組組長簽字負責。
政治考核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結論由縣人民武裝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學,考核結論為不合格的考生不參加面試、體檢。對考核結論有異議的,縣人民武裝部應當組織復議。
各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在高考結束后, 及時通知意向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于6月12日至22日,自行到報考所在地的縣人民武裝部參加政治考核,逾期不予辦理。各人民武裝部要指定專人負責,主動與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聯系,集中力量,對意向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進行登記,發放《考生須知》(附件1),會同考生所在中學和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調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現、家庭成員和社會關系等情況,如實填寫《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政治考核表》(附件2),并做出明確結論。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到當地人民武裝部領取本人的《政治考核表》,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的面試點報到,參加面試和體檢。沒有經過政治考核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報考軍隊院校。各軍分區(警備區)要加強對考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領導和指導,確保政治考核工作圓滿順利完成。
三、關于軍隊院校招生面試體檢工作
1.組織形式。軍隊院校在我省的招生面試體檢工作,采取“分片設點、異地同步”的方式,在全省設立2個面試體檢點,福州點主要承擔福州、南平、寧德、三明、平潭5個地區考生的面試體檢任務,面試體檢地點在福州總醫院第二住院部(福州市鼓樓區梅峰路2號);泉州點主要承擔莆田、泉州、廈門、漳州、龍巖5個地區考生的面試體檢任務,面試體檢地點在解放軍第180醫院(泉州市豐澤區花園路180號)。①面試工作,由省軍區招生辦具體組織實施,省教育考試院配合,面試工作人員由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從軍隊院校選派。省軍區招生辦對面試工作人員進行統一編組,每組3人,共同面試考生。各面試現場設立1個復議組,負責對有爭議的面試結果進行復議。面試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種。考生面試完畢,面試人員應立即填寫面試表,并將面試結果當場告知考生,面試表由各組負責人簽字后當場交還考生本人(面試工作人員不得將面試表帶出面試點)。考生對面試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當場提出復議申請,由面試復議組進行復議,并將復議結果告知考生,復議結果為最終結論。面試小組負責人還應在面試合格考生《體檢表》的“面試結論”欄里簽署面試結論。②體檢工作,由省軍區招生辦牽頭協調,各體系醫院具體負責,省教育考試院配合,體檢工作與面試工作同步展開,所有考生先參加面試,面試合格的考生參加體檢,面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參加體檢。體檢結論分為指揮專業合格、非指揮專業合格和不合格,由主檢醫師簽字負責,體檢合格考生名單7月2日14:00前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公布。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以于7月2日18:00時前向省軍區招生辦提出復查申請,并于7月3日上午8:00前到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查,復查結果為最終結論。
2.標準要求。①面試。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面試標準,按2008年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原總政治部干部部印發的《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面試表》(以下簡稱“面試表”)(附件3)的內容與要求執行。通常采取目測、口令調整和語言交流等方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報考動機、形象氣質、邏輯思維和語言表達等方面的基本素質。②體檢。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的體檢標準,按照原總參謀部、原總政治部、原總后勤部頒布的《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后衛〔2015〕904號)執行。由原總政治部明確的體檢項目所需費用全部免除,有關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考生和家長的費用。
3.時間安排。①6月26日,分別在福建省軍區老干部活動中心(福州鼓樓區白龍路2號)、泉州軍分區金星酒店(泉州市鯉城區東街118號)會議室召開招生面試人員培訓會,統一面試標準、提出工作要求、強調有關紀律。②6月27日至28日組織面試體檢工作。面試體檢具體時間安排:6月27日上午福州點為福州地區,泉州點為泉州地區;6月27日下午福州點為寧德、南平地區,泉州點為漳州、龍巖地區;6月28日上午福州點為三明、平潭地區,泉州點為莆田、廈門地區,6月28日下午機動。各地區考生必須嚴格按照明確的時間節點和所指定的體系醫院參加面試體檢,若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參加的,可參加6月28日下午的面試體檢,逾期不再組織。③7月2日,省軍區招生辦將第一批合格考生信息刻錄光盤送交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7月4日,省軍區招生辦將最終全部合格考生信息刻錄光盤連同軍檢表送交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
四、關于軍隊院校招生錄取工作
軍隊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的錄取工作,繼續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全面接受社會監督。各軍隊招生院校要認真貫徹教育部、原總政治部政干〔2010〕122號、123號文件精神,嚴格按照《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政干發〔2008〕19號)的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于軍事院校招生面試和體檢均合格的考生,根據考生的成績和報考志愿,按招收專業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為進一步做好軍隊院校在我省的招生錄取工作,請在福建省招生的軍隊院校于6月15日前將院校的基本信息(含院校錄取地點、網址、錄取點聯系工作電話、負責人<聯系人>手機等)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和福建省軍區招生辦。郵寄地址: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福州市北環中路59號),郵編:350003,收件人:普招處;福建省軍區司令部作訓處,郵編:350003,收件人:招生辦(省軍區招生辦聯系電話:0591-24950193)。
做好軍隊院校招生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工作是提高招生質量的重要保證。各設區市、各縣(市、區)及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軍分區(警備區)司令部和人民武裝部,以及福州總醫院、解放軍第180醫院要本著對國防建設、對軍隊院校和對考生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組織領導,周密計劃部署,嚴守工作紀律,確保軍隊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的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