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省普通高考將于6月7日-8日舉行。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考考務實施細則》(閩招委〔2015〕5號)等規定,省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項:
一、按規定時間領取準考證
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考生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報名確認地的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簽領本人《準考證》,不得委托他人代領。有效《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帶照片且在照片上加蓋壓角公章的戶籍證明(下同)。
二、熟悉考場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
6月6日前, 考生須按照考點的統一安排和要求,熟悉考場、接受考前的考風考紀和誠信考試教育、簽訂《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參加外語聽力試聽。
三、須持“兩證”參加考試
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準時進場參加考試,并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考試違禁物品檢查。
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應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準考證號簽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驗。開考前,考生還須在“考生簽到表”上簽名。 來源:高考www.qiantimeigw.com
如果考生入場時忘記帶《準考證》或《有效居民身份證》,須配合監考員進行相貌驗證,若考生相貌與《準考證》存根上照片相符的,可允許考生先進考場應考。但考生須按照監考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本人《準考證》或有效《居民身份證》補送到考點進行驗證。
四、嚴格遵守考場時間規定
2015年我省高考各科目考試時間:6月7日上午9:00-11:30語文,下午15:00-17:00數學,6月8日上午9:00-11:30文綜/理綜,下午15:00-17:00外語。其中,語文、數學、文綜/理綜等科目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外語科目14∶45以后,禁止考生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允許考生進入考場的時間為:語文8:30、數學14:35、文科綜合/理科綜合8:35、外語14:30。
開考信號發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考生必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
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須在警戒線外安靜等待,接到考點廣播通知后方可離開考點。
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須立即停筆,并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考場時鐘的時間僅為參考時間。考試開始、結束、考試結束前15分鐘等重要時間節點的提醒,以考點的統一敲鐘、打鈴或廣播為準。
五、嚴禁攜帶考試違禁物品進入考場
考生入場時,除2B鉛筆、0.5毫米黑色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機、手表、涂改液、修正帶等)一律不得帶入考場。
根據教育部令第33號規定,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屬考試違紀行為,將取消其該科目考試成績;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設備進入考場的,屬考試作弊行為,將取消其各科考試成績。
六、按要求填涂個人信息并檢查試(答)卷
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及時按監考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動筆寫任何字跡。凡因答題卡上漏填、錯填或書寫字跡不清等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考生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并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聽力考試期間,不得向監考員詢問并保持安靜。
七、按照規定要求答題
考生須在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上或答題卡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考生若無意弄臟或損壞試卷、答題卡,應及時報告監考員。經核實確需更換的,監考員報主考同意后,啟用備用試卷或答題卡,但因此而耽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足。
八、自覺遵守考場紀律
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全部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考試期間,我省所有考場均實行全程視頻監控、實時錄像,并實行網上巡查。考試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還將組織專門人員,對全省所有高考考場視頻監控錄像進行集中回放審看。因此,希望廣大考生誠信應考,切勿違紀舞弊,并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
考生在考場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墊板帶出考場。
考生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省教育考試院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其中,對組織團伙作弊,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使用現代通訊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考試等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將在依法取消其今年各科成績的同時給予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處理;對代替他人或者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組織團伙作弊,為作弊組織者提供試題信息、答案及相應設備等參與團伙作弊行為的在校學生和在職教師,由學校開除其學籍或者予以解聘。
九、考試過程中突發情況的處置
如無特殊情況,考生離開考場時必須交卷,并禁止再入考場繼續考試。屬特殊病因或特別緊急的情況,如考生在考試中途提出要上廁所的,考點將指派兩名同性機動監考員和工作人員隨其前往,且寸步不離。
考生若感到身體嚴重不適時,應主動向監考員報告。考生若發生暈場、疾病情況,考點將根據具體情況,由考點醫療組予以就地治療,或送至就近醫院隔離治療。治療后,如考生仍愿意堅持考試的,延長考試時間不應超過30分鐘。治療時間超過30分鐘的,將說服考生停考。治療期間,考點應指派兩人以上工作人員陪同,且寸步不離。
英語聽力考試出現聽力磁帶或設備故障時,考點將及時啟動應急預案,使用備用聽力磁帶或備用設備,仍解決不了問題的,將立即報告考區主任和省教育考試院,申請考試時間順延,將所延誤的時間予以補足。因此,請考生穩定情緒,靜待考點解決問題后,沉著應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