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農林大學本專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閩農林大教〔2015〕40號)的規定,現將2015級學生轉專業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計劃指標及考核原則
1、各專業的轉出轉入指標設定為專業實際招生數的15%。
2.優先原則:
轉出:因患某種疾病或確有特殊困難不能在原專業學習者;確有專長、有相關成果,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可優先轉出。
轉入:確有專長、有相關成果,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可優先轉入。
3、各學院以學生第一學期課程期末智育測評成績分排名結合專業特點制定細則。
4、錄取時生源地招生批次為本科二批專業的學生,不得轉入生源地本科一批專業。錄取到安溪茶學院的學生只在安溪茶學院院內專業互轉。
5、錄取時為合作辦學項目的學生只在合作辦學項目內互轉或轉入非合作項目的相同專業。
6.因患病原因需轉專業的學生,應提供校醫院相關檢查結論;確有特殊困難申請轉專業的,應提供足以說明情況的材料;確有專長的需擁有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等材料。
二、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1、2015年12月25日前,各學院制定《福建農林大學2015級學生轉專業工作細則》(附件1,包括:轉專業工作小組組成、轉專業轉出及接收條件,考核方式、錄取原則、公示網站等)報送教務處。
2、2015年12月30日前,教務處完成各學院《福建農林大學2015級學生轉專業工作細則》審核,經分管教學校領導審批后,在教務處網頁上公布。
3、1月2日-1月10日,擬申請轉專業的學生登錄教務管理系統(ttp://jwgl.fafu.edu.cn) --信息維護?學生轉專業申請報名,并于1月12日前將申請表打印簽名后交所在學院(南平校區、安溪校區交相應校區教學工作部)。申請表上可填寫兩個志愿,學生網絡申請與紙質申請材料完整且信息一致方為有效申請。
4、1月20日前教務處將學生轉專業申請名單反饋各學院。
5、1月30日前,學院完成轉出審批工作及公示工作,將《2015級轉專業轉出審核情況匯總表》(附件2)、申請表、成績單報送教務處。
6、3月3日前,學院完成對一志愿轉入考核審批及公示工作,將《2015轉專業轉入審核情況匯總表》(附件3)報送教務處。
7、3月6日前,教務處將未被接收學生的材料轉到第二志愿學院。
8、3月9日前,學院完成對二志愿轉入考核審批及公示工作,報送教務處。
9、教務處對結果進行審核、匯總,報主管教學校領導審批后,將轉專業的學生名單在教務處網頁上公示。公示結束后,下發文件。
二、其它事宜
1、學生轉專業涉及到學生權益,各學院應予充分重視,務必將此項工作及相關政策傳達到學生。
2、各學院要做到標準明確、條件公開、程序規范、手續完備。
3、各學院要做好學生轉專業的咨詢工作。
4、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和時間辦理。
5、轉專業工作要求嚴謹、程序繁雜,為使轉專業學生更早進入轉入后專業學習,轉專業有些工作需在寒假期間完成,給各學院工作上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