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新生怎么轉專業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試行)
為適應高等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加強社會急需人才的培養,進一步規范學生轉專業的管理工作,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的指導意見》(閩教學〔2014〕13號)有關規定,結合《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分制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條 學生轉專業以維護教育公平,尊重學生意愿、發揮學生專長,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不影響學生完成學業和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為原則。
第二條 轉專業條件
學生入學后,一般應在錄取的專業完成學業。學習努力、表現良好、品學兼優的學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以申請轉專業:
(一)入學后因患某種疾病或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仍能在其他專業學習的;
(二)確有專長、有相關成果,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的;
(三)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發生變化,在征得學生同意后,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四)因學校專業結構調整,導致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或保留學籍復學的學生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
(五)大學生士兵退役后復學,在不影響學業完成的情況下可在同科類范圍內申請轉專業。
(六)其他符合轉專業有關規定的。
第三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則上不予轉專業:
(一)未在我院報到入學、注冊和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二)招生時國家已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學生;
(三)招生時有特殊要求的和非經全國統一高考招收的特殊錄取類型學生(含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單獨招生、注冊入學、中職推薦免試等);
(四)錄取時為單列招生院校代碼的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申請轉入另一招生院校代碼的專業;
(五)在征求志愿批次錄取的要求轉入非征求志愿錄取的專業;
(六)在申請轉專業當學期受到紀律處分或所修課程中經考核有不及格的;
(七)處于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學籍、休學、留校察看期間的;
(八)二次轉專業的;
(九)處于畢業學年的;
(十)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第四條 申請轉專業原則上僅針對一年級的學生。二年級的學生確需轉專業的,經學校考核合格后,按降級轉專業執行。
第五條 轉專業程序
(一)轉專業工作學校原則上在每學年第一學期集中受理一次,第十四教學周,各系向教務處報送當年可接受轉專業的專業名單、各專業可轉出和可轉入的人數。教務處綜合教學資源與教學組織實施的可行性后,制訂各專業可轉入、轉出的學生人數方案,經分管院領導審核后提交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批準。
(二)第十五教學周,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通過登陸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教務處網站下載《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填寫并附相關證明材料送交所在系部,每位學生只能選擇申請轉一個專業,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系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材料,于第十五教學周五前報教務處復審,教務處綜合審核申請轉專業學生的各方面表現、高考錄取情況和轉專業條件等,確認學生申請轉專業的資格條件。通過轉專業資格審核的學生名單,經分管院領導批準后在教務處網站上公布。
(四)第十六教學周,教務處組織轉專業考核,轉專業考核的具體課程、內容與要求、考核方式、考核時間、地點和規則由教務處于啟動受理轉專業工作前在教務處網站公布,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按轉專業考核通知的要求參加轉專業考核。
(五)教務處根據轉專業考核的總成績及各專業可轉入學生計劃數,排出擬轉專業的學生名單,經分管院領導審核后報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批準并在教務處網站公示。
(六)學年第二學期第一周,教務處根據申請轉專業學生第一學期的課程考核成績與表現,最終確認轉專業學生名單,通知學生到新專業報到注冊,并行文辦理學籍異動手續。
第六條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主動了解教務處網站上公布的當年度《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的相關內容及轉專業考核規則,并按照公布的考核時間、地點和規則參加考核。
第七條 下列情況,提供足以證明必須轉專業的材料,經學生本人申請,所在系部審查同意,教務處審核、經分管院長確認報院長批準后可以轉專業:
(一)入學后因患某種疾病或確有特殊困難,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仍能在其他專業學習的。因患病原因應提供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檢查診斷證明;確有特殊困難的,應提供足以說明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確有專長、有相關成果,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的,應提供相關成果或專家證明等。
第八條 轉專業學生的學籍管理
(一)學生在申請及辦理轉專業手續期間,必須繼續在原專業學習,參加原專業課程考核,遵守學習紀律,不得無故缺課。
(二)學生轉入新的專業,根據在校已修課程及取得學分情況,編入相應年級,學號不變,按照轉入的年級實施學籍管理。
(三)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后,必須取得轉入專業培養方案所規定的課程學分后方能畢業,按轉入專業的學費標準繳費注冊。
(四)轉專業前已取得學分的課程,若課程教學內容、教學要求與轉入專業的相應課程相當,經教務處審核,已修學分可替代轉入專業的課程學分,不必補修;其他課程視課程內容可轉為相應類別的選修課學分。轉入專業已開設完畢的必修課程,轉入學生尚未修讀的,須補修;可與下一年級開設相同課程的專業跟班補修或者隨轉入專業重修該課程的學生一起重修。
第九條 各專業允許轉出或轉入學生的最大比例限制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的指導意見》(閩教學〔2014〕13號)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各系部應加強新生入學專業教育,積極開展各類心理咨詢、職業指導和職業規劃活動,幫助學生從自身興趣、特長、性格特點及社會需求等方面充分了解所學專業情況,增強學生對本專業學習的適應性和穩定性,理性選擇專業。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原轉專業的相關規定廢除。
(二)本實施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