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福建醫科大學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福建醫科大學新生怎么轉專業
福建醫科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
為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升人才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通知》(教學廳〔2015〕3號)以及《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的指導意見》(閩教學〔2014〕13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轉專業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有利于學生發展。開展學生轉專業工作,應在維護教育公平的前提下,尊重學生意愿,發揮學生專長,促進學生成長成才,不影響學生完成學業。
(二)教學資源滿足需求。開展學生轉專業工作,應在各轉入專業辦學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既能滿足專業人才培養需求,保障人才培養質量,又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公平、公正、公開和規范。學生轉專業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嚴格遵守規定程序和要求,自覺接受監督。
第二條學生一般應在被錄取的專業完成學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一)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第一學年平均學分績點(以必修課程第一次成績計)位于同年級同專業排名前20%(含20%)以內,并且素質測評分(以學生工作處綜合測評成績中的素質測評分計)位于同年級同專業排名前30%(含30%)以內,轉專業更能發揮專長的;
(二)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服役期滿正常退役的;
(三)休學創業復學的學生,已取得一定的創業成效,且其創業經歷與轉入專業相關,轉專業后更有利于學生個人發展的;
(四)患有某種疾病(不含隱瞞既往病史入學者,并經學校附屬醫院或學校指定醫院檢查證明)或確有學業困難,不宜或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的;
(五)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調整專業時。
其中,屬于第一至第三款情形的學生,需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轉專業考試;屬于第三款情形的學生轉專業條件及相關證明材料應先由學院(部)審核,學校轉專業工作小組復核后方可參加轉專業考試;屬于第四款情形的學生只能從當年高招時最低錄取分高的專業轉入最低錄取分低的專業;當該情形的學生就讀專業為當年錄取分最低專業時,可申請選擇轉入當年最低錄取分與該專業最接近的2個專業之一(按當年我省考生高招錄取結果排序),國家規定必須參加執業醫師考試的專業不接受此種情形轉入;屬于第五款情形的學生可申請轉入培養方案和課程設置與其相近專業。
第三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轉專業:
(一)入學未滿一學年的;
(二)第一學年計劃內應修讀的課程第一次成績緩考、缺考、考試不及格或考試違紀的;
(三)高考文科考生申請轉入只招收理科考生的專業;高考理科考生申請轉入只招收文科考生的專業;不分文理科招生省份,高考選考科目要求不符合擬轉入專業招生對選考科目要求的;
(四)受到校級及以上紀律處分的;
(五)正在休學、保留學籍和保留入學資格的;
(六)招生時國家已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本科學生(含保送生、定向生、委培生等);
(七)招生時有特殊要求的本科學生和非經全國統一高考招收的特殊錄取類型學生(含專升本、單獨招生、注冊入學、推薦免試入學等);
(八)其它有失公平、公正的情況。
第四條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應征入伍服役期滿正常退役的學生除外),在學期間只能在第一學年第二學期提出轉專業申請,轉專業每次只能申請一個專業,在學期間只能轉專業一次。
第五條 各專業轉入學生數量控制在該專業當年實際招生數的5%以內,具體以每年公布的計劃指標數為準。“5+3”一體化相關專業不納入接收轉入專業范疇。
第六條 轉專業錄取方式:
各專業按照可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根據轉專業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擬轉專業學生名單。
轉專業綜合成績=第一學年學習成績分{(課程成績×課程學分)之和÷課程學分之和}70%+基礎醫學課程綜合考試成績30%(公式中的課程不含任意選修課和專業選修課)。
基礎醫學課程綜合考試成績=(系統解剖學學分+組織胚胎學學分+細胞生物學學分)/三門課程學分之和
轉專業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學分績點由高到低排序。
第七條應征入伍服役期滿正常退役的學生申請轉專業,轉專業綜合成績給予加分2.5分;服役期間獲得“嘉獎”表彰的,轉專業綜合成績給予加分5分(與退役加分不累加,獲多項表彰不重復加分);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可不參加轉專業考試,自主選擇除“5+3”一體化相關專業以外的各本科專業學習。
第八條 每學年第二學期,由教務處、學生工作處、專業所屬學院(部)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轉專業工作小組,并聘請3-5名校學生干部作為監督員,組織實施并完成轉專業工作。
第九條轉專業工作程序:
(一)轉專業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在每學年暑期至秋季學期開學前三周進行;
(二)每年七月上旬,學院(部)在第五條規定的比例范圍內根據教學條件提出各專業擬接受轉專業學生名額數,并報送教務處。教務處審核后,統一公布各專業接受轉專業學生的名額數。同時,各學院(部)接受學生轉專業咨詢。
(三)八月上旬,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填寫轉專業申請表,向所在學院(部)提出申請。所在學院(部)對申請轉出的學生所提交轉專業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在學院(部)內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學院(部)將同意轉出的學生名單及其第一學年平均學分績點、綜合測評素質測評分、學習成績分報送教務處。教務處匯總后統一公布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
(四)八月中旬,轉專業工作小組對屬于本規定第二條第三款情形學生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認定,確定符合條件的學生名單。屬于第二條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參加轉專業考試。
(五)新學年秋季學期開學第一周,由教務處統一組織基礎醫學課程綜合考試,考試科目為:系統解剖學、組織胚胎學、細胞生物學,考察學生醫學專業相關知識。考試難度依據轉入專業當年度人才培養方案各科目的學分要求,如果轉入專業不要求修讀以上3門課程,可選擇該課程的最低學分參加考試。
(六)九月上旬,轉專業工作小組公布學生轉專業考試成績和轉專業綜合成績,確定擬轉專業學生名單。教務處對所有擬轉專業學生名單及相關材料進行復核,并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校長辦公會議批準公布。
第十條 學生對轉專業工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相關學院(部)、教務處或紀檢監察室提出申訴。
第十一條學生轉入新專業后,應達到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修業標準方可畢業。
第十二條 轉專業后學籍管理及課程修讀:
(一)學生入學體檢結果需符合申請轉入專業招生體檢的要求。
(二)已被批準并已辦理轉專業手續者,不得再申請轉回原專業。
(三)申請轉入專業與原專業課程要求有差異,且需補修的課程學分數達到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該學年應修課程的課程學分總數的二分之一者,學生應編入下一年級學習。學生轉入新專業后,學號不變。
(四)學生轉專業前已修讀完成的課程,如果與轉入專業的相應課程學分相同或相近的,可申請成績認定,不必重修;其余已修讀完成的課程學分可申請轉為選修課學分。
(五)退役復學(入學)的學生,可申請免修公共體育、軍事技能訓練和軍事理論等課程,直接獲得學分,成績按80分記載。
(六)轉專業學生的學費按當年轉入專業的收費標準收取。
第十三條各學院(部)應指導學生切實做好自身學業規劃,慎重申請轉專業。轉專業的學生需與學校簽署轉專業承諾書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本科學生。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2022級實施。原《福建醫科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閩醫大〔2019〕223號)同時廢止。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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