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21年全市普通中小學假期安排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暑假時間安排
(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寒假2021年1月30日(農歷臘月十八,星期六)至2月28日(農歷正月十七,星期日),3月1日(農歷正月十八,星期一)開學;暑假7月7日至8月31日,9月1日(星期三)開學。寄宿制學校可提前一天安排學生報到。
(二)普通高中學校。寒假2021年2月6日(農歷臘月廿五,星期六)至2月28日(農歷正月十七,星期日),3月1日(農歷正月十八,星期一)開學;暑假7月14日至8月31日,9月1日(星期三)開學。寄宿制學校可提前一天安排學生報到。
二、公共節假日安排
2021年全市普通中小學公共節假日安排原則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工作要求
(一)嚴格假期時間安排。嚴格按照教育部課程方案和國家節假日安排等有關規定要求,安排好放假時間,嚴禁隨意調整假期時間、增減假期時限。學校因設置考點考試等原因需調整假期安排的,要按照對等時間調整,經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報市教育局備案。如遇到惡劣自然災害天氣等不可抗力發生且極易對學生安全造成危險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有關預案自主決定停課,同時報市教育局備案。
(二)做好假期疫情防控。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各縣區、各學校要堅決克服懈怠思想、僥幸心態,進一步完善校園突發疫情應急處置預案,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切實守好教育系統疫情防線。放假前,要開展一次假期疫情防控宣傳教育,提醒師生員工和家長密切關注全國疫情防控信息,盡量不到本市以外特別是中、高風險的疫情重點地區旅游、探親、出差,避免前往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遵守所在社區、村居疫情防控規定,認真執行“日報告”制度。確需離開居住地的,須向學校報告時間表、路線圖,保證行蹤可追溯、安全有保障,學校要及時通過“山東省教育系統疫情防控平臺”上報信息。鼓勵教師通過網絡、電話等形式對個別因疫情出現“學困”的學生進行學業輔導。對假期留校師生員工要建立信息臺賬,落實常態化防控措施,妥善安排好假期生活,確保師生員工身心健康、校園安全穩定。
(三)強化假期安全防范。強化安全意識,落實安全責任,切實把安全工作做足、做細、做實。通過召開班會和家長會、發放宣傳資料、致家長一封信、校園網站等形式向學生和家長進行防溺水、防煤氣中毒、防意外傷害、防火、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識教育,確保學生生命安全。學校和各類校外活動場所等組織的各項活動均要精心設計,做好安全預案和安全檢查,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要及時做好校舍及設施設備的檢查、維護、改造和修繕工作,重點排查寄宿制學校、農村學校、邊遠山區學校(含幼兒園)的校舍、校車、廁所、圍墻以及校園周邊建筑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切實做好整改。
(四)規范假期辦學行為。合理控制假期作業總量,創新假期作業方式,在疫情防控形勢允許的前提下,提倡布置親子讀書交流、社會實踐、社區志愿服務、小課題研究等探究性、實踐性的作業,并通過多種方式將假期安排和作業安排向家長公開。嚴禁任何學校在節假日期間組織集體上課和統一安排自習。嚴禁任何學校和教師參與、動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面向在校學生的各類復習班和培訓班。禁止任何學校在假期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于開辦補習班、培訓班。嚴禁商業活動、商業廣告進校園,發放的獎狀、證書、獎品、致家長的一封信、假期安排等物品或通知中不得夾帶或隱含商業廣告,堅決杜絕違規辦學行為。嚴禁在職教師擅自辦班或參與有償補課,嚴肅查處各類違規違紀行為。
(五)科學指導假期生活。引導學生和家長利用好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傳統節日,加強中華傳統文化教育。通過多種形式,教育和引導中小學生在假期文明出行、文明上網,積極參與志愿服務等多種形式的社會實踐活動和公益活動。指導學生利用假期主動了解本地區生態環境,引導學生爭做河湖保護的監督員、生態文明的宣傳員。利用市域內各類博物館、非遺教育基地、紅色文化資源,組織開展研學實踐教育活動。繼續組織教師全員大家訪,聯合社區、村居關心關愛特殊群體學生。引導家長合理安排子女假期活動,指導子女從事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增強自理和自護自救能力,提高孝親敬老、服務家庭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