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學年寒假放假起止時間:幼兒園、義務教育階段、職業技術學校寒假從2021年1月16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普通高中學校寒假從2021年1月23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全市各學校(幼兒園)春季開學時間2021年3月1日。
假期要求:
(一)切實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各學校要細化寒假期間校園管理和人員管控方案,嚴格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提早制定春季開學返校工作方案,確保有序恢復教育教學秩序,保障2021年教育教學工作有序進行。
(二)嚴格貫徹落實減負工作要求。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廳、市教育局規范辦學行為的有關規定,嚴格禁止寒假期間辦班補課,禁止在職教師利用假期舉辦補課班或在校外培訓機構代課,嚴格控制學生的寒假作業量。
(三)加強思想道德教育。組織開展我們的節日——春節、元宵節、爭做文明有禮烏海人、傳承紅色基因等主題實踐活動。開展民族團結一家親教育,開展多種形式的教師、學生、家長讀書活動,引導家長與孩子多溝通多交流,切實加強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陽光、樂觀、積極的人生態度。
(四)健全家校聯合育人。各學校要和家長建立家校聯系制度,對學生在家情況進行定期聯系和反饋。教育家長要科學合理規劃孩子假期時間,多陪伴孩子,鼓勵孩子參加健康陽光的戶外活動,防止孩子沉迷網絡。
(五)充分重視社會實踐教育。組織學生到全市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公益文化設施各基地開展各類實踐活動,要在假期合理開展勞動教育,布置“勞動作業”,培養勞動意識,養成熱愛勞動、熱愛生活的態度。
(六)全面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按照一會、兩制、三通知和常提示的機制,各學校要在放假前,召開一次“放假前安全工作部署會”,對學生開展一次“放假前安全一堂課”,對家長開展一次“放假前家長安全提示會”。
(七)要加強各類值班執勤。各學校要加強假期值班,積極強化兩個制度落實,認真做好學校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確保放假期間學校突發事件能夠快速有效的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