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教育(文教、社會事業)局,市直學校:
為切實做好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暑假前后工作,現將有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1.小學期末考試時間定于6月27、28日兩天,由各縣(市、區)安排并組織實施。
2.初一、初二年級期末考試時間定于6月27、28日兩天,高一、高二年級期末考試時間定于6月28~30日三天。初中、高中全市統一進行質量檢測,具體安排由市教研室另行通知。
3.全市實行錯時放假,幼兒園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定于7月1日、普通高中定于7月3日教師離校,暑假開始。
4.新學年定于8月29日教師到校,30、31日進行開學工作準備;9月1、2日學生報到,9月3日正式上課。
二、切實規范辦學行為
1.嚴禁暑期違規補課。暑假期間,學校要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關于印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的通知》(教師〔2015〕5號)等文件要求,在堅持自愿的前提下,高三年級學生可根據教學需要適當安排補課,補課時間不得超過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氣特別炎熱時不得組織學生補課,高三年級的補課安排須在補課前三天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我局監察室備案。中小學其他各年級一律不得在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禁止中小學校為社會上各類補習班提供教學設施或場地。
2.嚴格招生管理工作。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基礎教育學校招生的各項政策規定,做好小學升初中、初中升高中的招生工作。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認真貫徹《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教基一〔2014〕1號)和《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堅持就近免試入學,不得以考試等形式選拔新生并收費,妥善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普通高中招生要按照《宜春市中招工作規定》,嚴禁違規跨縣(市、區)招生。中考招生改革試點縣要按照《宜春市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認真做好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綜合素質評價、高中招生錄取等各項工作;其他縣(市、區)要認真做好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為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做好準備。
3.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所轄學校辦學行為的督查,對不規范的辦學行為,經查實后,要嚴肅處理。市教育局設立舉報監督電話和郵箱,舉報電話:0795-3198016、3997843;郵箱:ycjyjss@163.com。
三、放假工作要求
1.合理安排暑期生活。暑假期間,各地各校要加強與家庭、社區的聯系,合理安排學生的假期生活,要組織開展“暑假讀一本好書”、“送溫暖?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等活動,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圖書館、體育館等場所,開展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素質教育等活動,豐富學生課余生活,關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讓學生感受到社會的關愛,體驗到假期的快樂。
2.鞏固提高“兩基”成果。新學年開學,各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控輟保學”雙線目標責任制的要求,強化責任,積極動員流生返校,不斷鞏固“兩基”成果,確保義務教育普及程度及鞏固率不滑坡。要認真組織實施教育民生工程,加強扶貧助學、捐資助學,堅決防止學生因家庭貧困而輟學。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要求做好高考入學政府資助金的評審發放工作。
3.規范學校內部管理。各地各校要對2015-2016學年尤其是本學期工作進行認真總結,總結經驗,分析問題,謀劃好新學年的工作。要組織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班主任會;加強師德師風教育,做好師德年度考核工作,嚴禁有償家教等各類違背師德規范的行為發生。要積極組織教師參加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教師的業務能力和水平。要在放假前,對經費的收支使用情況進行清理,增強經費保障能力。各地要利用暑期加快教育項目工程建設,確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設任務。各學校要對校舍建筑、設施、水電管網等進行檢修,及時添置必需的教育教學儀器設備,確保新學年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4.強化學生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按照省、市關于汛期和暑期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的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切實抓好學生汛期和暑期安全教育,加強寄宿制學校和留守兒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學校落實安全教育常規工作。各學校要在放假前通過班會課、告家長書、家訪等形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預防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別要加強道路交通、食品衛生、防溺水等安全教育。要強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安全責任,各校在放假前要進行安全隱患大排查,并妥善安排學校領導帶班和暑期值班及護校工作。市直學校暑期值班安排于7月4日前報我局秘書科。
請各地接此通知后,及時將本通知精神傳達到轄區內各中小學幼兒園,切實加強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考試任務順利完成,讓廣大師生過一個健康、平安、充實而有意義的暑假。
宜春市教育局
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