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開展以來,我以“三嚴三實”為衡量標尺,通過學習、對照,進行了深刻反思和自我剖析,重點查找了自己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對存在問題的原因進行了深層次剖析,明確了整改措施,現將對照檢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問題
對照“三嚴三實”要求和不嚴不實具體行為表現,認真查擺,深刻反思,發現“不嚴不實”問題在自己身上不同程度存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嚴以修身”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理論修養不夠。缺乏持之以恒自覺學習政治理論的精神,往往是要求學什么學什么,需要什么學什么,急用什么學什么,缺乏系統性和連續性,造成理論知識不夠豐富,不能很好的用理論指導實踐、聯系群眾、解決問題;
二是政治修養不夠。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和踐行等方面要求不嚴,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好;
三是思想道德修養不夠。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有所淡化,下基層時間少,與干部群眾交心談心少,為群眾、為基層辦事實事做得不夠,在社會公德、職業道德修養方面影響群眾、帶動群眾的表率作用不明顯;
四是作風修養不夠。工作中作風不夠踏實,當工作頭緒較多、遇到棘手問題難于處理時,常常急于求成,有時有些浮躁,工作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也不夠,掌握第一手資料不充分,造成一些工作浮于面上。
(二)“嚴以用權”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好。作為縣委常委,參加縣委常委會,有時存在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見解,不敢發表意見的傾向,只等領導做決定,使黨內民主流于形式。作為組織部長,存在缺乏與班子間充分溝通交流,有時民主決策聽取意見不充分,做出決策比較武斷,使黨內民主不能充分發揚;
二是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行政的自覺性還不夠強。主要表現在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的意識還不強,對群眾關心的重大事項和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敏感問題,及時回應、公開不到位,權力“家底”曬得不充分,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不能充分發揮;
三是擔當意識不足。在工作中有時存在畏難情緒,面對繁重、棘手的任務,不愿直面矛盾,總是一簽了之、一轉了之,主動擔當、敢闖敢試的精神和氣魄不夠;
四是干部監管不到位。對全縣干部的情況了解不深不透,在干部監管上,還存在“只栽花不挑刺”的好人主義,對一些履行職責不努力,存在“庸懶散浮拖”等問題的干部從嚴處置的力度不夠。
(三)“嚴以律己”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是執行政治紀律不嚴。對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的重要性、嚴肅性認識不足,缺乏敏感性,把政治紀律等同于一般的紀律,執行政治紀律標準不高,對市場經濟條件下出現的錯誤思想和言論警覺不高,堅決斗爭不夠。作為組織部長,對執行政治紀律領導不力,抓政治紀律教育力度不夠、不經常,思想政治工作不夠扎實深入,對一些黨員干部存在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糾正不力、執紀不嚴,造成損害黨和政府形象事件的發生;
二是執行組織紀律不嚴。“三會一課”制度堅持不好,常常因忙于業務工作而擠掉會議,特別是很少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組織部支部的組織生活,個人帶頭上黨課流于形式,沒有做好表率;三是自我約束降低。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意識還不夠強,在思想意識、工作作風方面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特別是對一些生活瑣事不注意,造成習慣性浪費。
(四)“謀事要實”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是聯系群眾不夠緊密。習慣在辦公室做決策,在電話里聽匯報,主動深入到基層督促檢查,與基層干部、黨員群眾面對面了解情況、尋策問計、解決問題做得不到位;
二是思考謀劃工作存在偏差。注重顯績和短期內能出成績的工作,對長遠發展缺少統籌謀劃,思考工作時大局觀不夠,只注重自己分管工作,對全縣全局性的工作深入思考比較少,好的建議不多,有時雖然產生了一些新想法,因考慮到怕有越位之嫌,也不敢大膽提出;
三是科學決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重大決策充分傾聽民意、廣泛集中民智不夠,對部門和基層干部提要求多、布置任務多,對思想、工作和生活關心少,在工作方式方法上需要改進。
(五)“創業要實”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是境界不高,要求不嚴。自我要求不高,工作追求降低,有時對上級決策部署領會不到位,思考不全面,造成不能完全落實到位。對自己分管的工作,有時存在只滿足于開會布置,說過就算干過,要求也提了,至于工作是否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則缺乏“緊抓不放、一抓到底”的狠勁;
二是進取精神不足。對當前改革中的新生事物認識不到位,工作中有本本主義,決策局限于條條框框,辦事過于講究程序,循規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動性和創造性,敢為人先、攻堅克難的銳氣不足;
三是安于現狀,自我滿足。干出一點成績就沾沾自喜、盲目樂觀,甚至止步不前,但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往往一帶而過。
(六)“做人要實”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是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意識不足。在黨內民主生活會上,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不夠,奉行好人主義,存在著不敢批、不愿批的現象,只是談一些小事,不敢觸及靈魂,不敢真正揭短,使黨內互相監督作用發揮不明顯;
二是服務群眾意識不到位。對待群眾有時擺官架,講官話、套話,導致基層群眾聽不慣、聽不懂,對群眾訴求回應不及時、不充分,有時對信訪件回復較慢,簽署意見太籠統,沒有給出實質性操作辦法,不能解決實際問題;
三是有時工作武斷。慣于發號施令,特別是面對急難任務時,習慣于壓擔子、下指標、定時限,至于下屬能否按時完成、如何完成、完成質量如何以及有無困難、如何處理等思考不足。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對照“三嚴三實”要求,深刻反思產生問題的原因,追根溯源,還是個人理想信念滑坡,事業心、責任心不強,“四風”問題整改不徹底,沒有真正解決好世界觀、人生觀、政績觀這個“總開關”的問題。
(一)放松了政治理論學習,理想信念有所淡化。對政治理論學習不夠,認為只要跟著黨委中心組學習一下就已足夠,積極干好本職工作就可以了,沒有將加強自我學習提高政治素養放在完善自我的高度,加強個人自學,導致自己對科學理論的精神實質和科學體系掌握不深不透,對自身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我改造不夠,致使理想信念淡化,看待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明顯不夠。
(二)放松了黨性修養鍛煉,群眾觀念有所弱化。自認為經過多崗位鍛煉,基層工作經驗豐富,聽不聽群眾意見無所謂,甚至有時覺得群眾是發展的絆腳石,造成在工作中主觀臆斷多些,久而久之,對群眾的呼聲、疾苦、困難了解不夠,研究解決一些矛盾和問題,實事求是、群眾路線堅持得不夠好,工作作風不夠深入,得心應手的工作抓得多一些、實一些,難度大、難見效的工作抓得虛一些、少一些。究其根源,就是近些年來在嚴格黨性鍛煉上所下的力度不夠,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觀有所弱化,在思想深處沒有解決好“為了誰,依靠誰,我是誰”的問題,正確的權力觀沒有樹牢,沒有真正的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三)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拼搏進取意識減弱。認為自己工作20多年,經歷過風雨、也見過彩虹,對所謂的“人生”看得很淡,漸漸地,把嚴格要求自己的標準放低了,不知不覺地產生了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思想,工作中滿足于不出錯,滿足完成上級安排的任務,工作松勁了、標準下降了,甚至產生了“怕出錯不愿干事、怕麻煩不愿抓事、怕吃虧不愿攬事”的錯誤思想,致使工作浮在面上,缺乏擔當意識,少了開拓創新、銳意進取的精神。
(四)放松了自我約束,政治紀律有時松懈。隨之職務的不斷上升,來自各方的監督批評少了,認為只要在大事大非、重大問題上立場和態度鮮明,不踩高壓線、不碰紅線就行,導致自我膨脹,“慎獨、慎微”意識模糊了,不知不覺間艱苦奮斗精神弱化了,嚴格自律意識降低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因此對分管單位和部門干部也就放松了教育、監督,甚至對其一些不正之風、不良傾向,采取了容忍默認、聽之任之的態度,致使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好人主義、不良習氣的蔓延。深挖根源是放松了政治紀律的約束,對自己要求不嚴,對干部監督不力。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加強理論學習,堅定政治方向。
一是加強自身政治理論學習。在積極參加縣委中心組理論學習的基礎上,堅持每天自學2個小時以上,每月精讀2本書,不斷堅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動的“總開關”,提高對現實問題進行戰略思考和政治決斷的能力;
二是堅決維護和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自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擔負起執行和維護黨的政治紀律的責任。嚴格執行和帶頭遵守黨的組織紀律,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帶頭上黨課、講黨課,以普通黨員的身份積極參加組織部支部、聯系村支部的組織生活會,充分聽取群眾建議和意見,自覺接受組織紀律約束,自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
三是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每周到基層調研不少于2天,每月到2個以上鄉鎮調研,每年完成2個以上研究課題,把貫徹落實中央、省州決策部署,執行縣委、縣政府決定、決議與組織工作有機結合,不斷提高組織工作科學化水平。
(二)錘煉黨性修養,強化宗旨意識。
一是嚴格執行縣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勇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見建議,堅決克服“只栽花不挑刺”的好人主義。同時,對于常委會班子最后做出的決定也堅決擁護,嚴格執行。嚴格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程序和要求,不搞“一言堂”,不斷提高班子內部運行規范化、民主化、科學化水平,遏制政治腐敗;
二是樹立正確的群眾觀,牢固樹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的意識,堅持領導干部問責制、領導干部定期下訪制和公開辦事制度等,對群眾關心的重大事項和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敏感問題,及時公開、公開到位,為群眾監督創造制度條件,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三是忠實的執行黨的群眾路線,帶頭深入開展“五個一”聯系制度、“掛包幫”、社區“雙報到”和“走基層”活動,積極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和群眾面對面、心貼心,溝通思想、掌握實情、激發智慧、增進感情,了解群眾所思、所想、所盼,做到問計于民、問需于民,掌握實際情況,切實解決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問題;
四是切實提高扶貧效果。加強“第一書記”選派管理工作,完善“第一書記”任期考核與農民增收三年翻番規劃、年度農村增收目標、農村特色產業發展、“第一書記”升降去留等“四掛鉤”機制,實行月抽查、季考評、年考核,對推動精準扶貧工作成效顯著的,優先提拔任用,對不負責任、消極應付、完不成任務及時召回,通報批評,年終評為“不稱職”等次,不得晉升職級工作。
(三)依法履職行權,求真務實創新。
一是增強法治意識,樹立法治思維,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落實到思想和行動中去,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始終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為群眾誠心誠意辦實事,盡心竭力解難事,堅持不懈做好事;
二是嚴格執行“月考年評”制度,干部談心談話全覆蓋制度和《寧南縣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領導干部暫行辦法》,加強干部日常監督管理,持續深入開展“庸懶散浮拖”、“為官不為”、選人用人等專項整治,對存在問題的干部,堅決處理,絕不手軟,在全縣大力營造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良好氛圍,進一步調動和激發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開拓性和創新性;
三是堅持科學決策。與下屬研究問題時,積極創造和諧的氣氛,使其能夠充分發表意見、樂于發表意見,做出決策時,充分考慮同志意見,確保決策的科學性。同時,在下任務、定指標時,充分考慮下屬能否按時完成、如何完成、完成質量如何以及有無困難、如何處理等,積極提供支持和幫助,充分激發和調動他們實干的力量;
四是樹立進取意識。針對重大項目,制定工作計劃,預計存在的困難,認真準備好前期工作,確保快速推進。確立“非禁即準”的觀念,只要有利于寧南又好又快發展、符合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符合上級政策,就大膽試、敢于闖、放手干,做到對群眾負責、對組織負責、對事業負責、對發展負責。面對難題、矛盾時,仔細研究,找到關鍵點,及時化解。同時,堅決摒棄“一簽了之”的做法,要做到身先士卒,靠前指揮。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跳出條條框框,大膽決策,提高為民服務的辦事效率;
五是增強實干意識。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靠實干立身,把心思花在抓落實上,把精力用在促發展上,做到在思想上想干事、在能力上會干事、在履職上善謀事、在效能上干成事。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安排部署,嚴格落實從嚴治黨要求抓好黨建、干部、人才工作,為寧南跨越發展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全力抓好城市項目建設協調服務工作,為推動寧南城市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應有貢獻;
六是養成以身作則、率先垂范的良好習慣。在實際工作中給下屬高標準做好表率,時時處處帶頭示范,要求別人做到自己首先做到。堅決改正在辦公室做決策、在電話里聽匯報,遙控指揮的習慣,重大問題親臨一線、深入基層,使工作在一線落實,問題在一線解決,創新在一線體現。
(四)強化自我約束,帶頭遵規守紀。
一是嚴格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及中央八項規定、省州十項規定及縣九項規定,管好自己,管好部門,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慎言、慎行、慎獨、慎微,自覺做到主動自律、經常自律、嚴格自律、有效自律,重操守、慎交友、淡名利、高追求,努力做到政治上清醒、生活上清正、工作上清廉;
二是厲行勤儉節約,堅持從身邊小事做起,積極營造綠色低碳生活。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和紙張,離開辦公室時關閉所有電源。同時,嚴格監督分管單位、部門做好節能減排工作;
三是切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不僅抓好分管單位業務工作,更對分管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責,使干部清白從政、干凈為官。
四是持續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時刻繃緊作風建設這根弦,經常“照照鏡子、正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