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的“三嚴三實”要求既是“好干部”標準的具體表現,也是領導干部踐行群眾路線的必修課。嚴以用權是落實“三嚴三實”要求的關鍵。領導干部要帶頭敬畏權力、善用權力、管好權力,做政治上、行動上、思想上高度自覺的明白人、規矩人、老實人。
敬畏權力,做思想上高度自覺的“明白人”。領導干部應常懷敬畏之心,保持“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態度,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嚴守從政準則,恪守職業操守。敬畏法紀,樹立法治觀念。敬畏法紀,是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力的底線。領導干部要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主動把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轉化成思維方式和工作方式,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努力營造依法用權的良好環境。敬畏組織,樹立責任觀念。敬畏組織,是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力的前提。敬組織,就要信賴組織、忠誠組織、服從組織、奉獻組織,為組織的事業奮斗終身;畏組織,就要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始終與組織同心同德,做到掌權為公、當官為民、秉公用權、為民盡責。敬畏群眾,樹立服務觀念。敬畏群眾,是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力的根基。組織要培養的是“公仆”不是“官老爺”,領導干部要主動融入群眾,帶著感情下去、帶著問題下去、帶著責任下去,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切實履行職責,凝聚起最大力量,為人民服務、為大局服務、為發展服務;以強烈的服務意識和優質的服務工作,贏得群眾的信任和擁護。
善用權力,做政治上高度自覺的“誠實人”。領導干部要加強自身黨性修養和道德修養,以正確的態度對待和使用手中權力,做到慎于“用權”、敢于“用權”、甘于“放權”。要慎于“用權”,心中有戒。權力是一柄雙刃劍,用得好,就能造福社會和群眾;用得不好,就會禍及人民、殃及自己。領導干部無論是決策管理,還是指揮協調,都要慎之又慎、思而學而行。慎于用權,最重要的是要慎于決策。決策正確,是人民群眾之福;決策錯誤,是人民群眾之禍。慎于用權,最好的辦法是加強調查研究。要敢于“用權”, 心中有責。權力不是用來欣賞,不是用來炫耀,更不是束之高閣用于收藏,是用來為人民謀取利益的。組織部長有選人用人的“話語權”,這不僅僅是一種“權力”,更是一種“責任”,敢于用好選人用人“話語權”就是敢于對違反選人用人原則和紀律的事情說“不”,做到堅持原則、公道用人。要積極推薦那些“人品正、干實事、真爬坡、敢破難”的干部,堅決打擊那些“人品壞、不干事、搞團伙、跑關系”的干部,敢于“同用人不正之風戰斗到底”。要甘于“放權”,心中有度。甘于“放權”,就是要拿得起、放得下,在權力面前不伸手,名利面前不動心。要胸襟開闊,淡泊名利;要大膽放權,科學分工,做到統攬不包攬,放手不撒手。決不能產生“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心態,決不能在工作中“越權”,向組織“要權”,甚至對同事“搶權”。要有“進亦樂,退亦樂”的寬闊胸襟和“江湖浪跡一沙鷗”的平和心態,要少一分做官的念頭,多一分做事的責任。
監督權力,做行動上高度自覺的“規矩人”。“道自微而生,禍自微而成”,作為領導干部要守得住小節、把得住原則,做到“三個強化”,在干凈中干事,在干事中干凈。強化選人用人監督。規范選人用人權力,緊盯關鍵環節、重要時段和重點領域,對選人用人工作實行全方位、無縫隙監督管理。公開選人用人行為,建立選人用人群眾知情、參與、監督機制,完善 “四位一體”綜合舉報受理平臺,將選人用人置于民主的監督之下。強化干部日常監管。改進監督方式方法,將監督關口前移,做到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相統一。要把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延伸到“八小時以外”,加強對領導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監督,有效填補對干部監督管理的“空白”和“盲區”。強化自我道德修養。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守道德底線,筑牢思想防線,把準法紀高壓線,增強自身免疫力。作為領導干部要嚴以律己,帶頭踐行,做到以上率下、言傳身教。堅持想問題、干事業、做事情一切從黨和人民群眾的利益出發,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切實做到公權為民,大公無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