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召開前夕,*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總結了多年以來從嚴治黨的寶貴經驗,特別是全面貫徹了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以來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是加強黨的建設、嚴明黨的紀律、全面從嚴治黨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的最新成果;是《黨章》規定的具體化,是尊崇《黨章》、樹立《黨章》權威的重要體現;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鞏固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扎實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加強反腐倡廉,堅持標本兼治,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機制的重大舉措;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增強執政能力的制度保障。《準則》和《條例》的出臺,奠定了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五位一體”總布局的政治基礎和作風基礎,再次吹響了全面從嚴治黨新的號角。
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堅持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既樹立了理想信念的“高線”,又劃定了黨內法規的“底線”,充分體現了“全面”和“從嚴”的原則。在以德治黨上,新修訂的《準則》,針對全體黨員廉潔自律,以政治道德為導向,圍繞“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四對關系,提出了“四個堅持”的要求。針對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以“廉潔”,圍繞從政、用權、修身、齊家四個方面,提出了公仆本色、根本利益、道德境界、良好家風的實踐路徑。在依規治黨上,新修訂的《條例》,豐富并重構了黨的紀律體系,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六個方面,制定了具體的處分條款,將舊版《準則》的核心內容納入廉潔紀律范疇,并且對一些新出現的違紀行為強化懲治,對形形色色的違紀行為形成了強制力。與此同時,《條例》分則部分刪除了與國家法律相重合的內容,讓紀律處分回歸紀律檢查工作的本源,并規定“黨員受到黨紀追究,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體現了紀嚴于法、紀在法前、法紀分開的工作要求。
今后,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落實省、市委的要求,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把學習貫徹落實《準則》和《條例》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在思想上、行動上嚴格遵守《準則》和《條例》,確保抓實、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深入學習。做到認認真真地學、原原本本地學,深刻領會和準確把握《準則》和《條例》的背景意義、科學內涵和各項規定,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把黨規黨紀牢牢地刻印在自己心上。牢固樹立《黨章》意識、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和組織意識,切實增強學習貫徹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是以上率下。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踐行《準則》中的“四個必須”、“八項規范”以及“四個堅持”和“四個自覺”,堅定理想信念,強化宗旨意識,突出問題導向,樹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嚴格執行《條例》規定的“六大紀律”,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確保不觸底線、不越紅線。
三是強化執行。堅決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敢于擔當、敢于較真、敢于斗爭,保證把紀律和各項黨內法規執行到位。對各類違規違紀行為,堅決做到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典型案件要公開通報、以儆效尤。
四是落實責任。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嚴格按照《準則》和《條例》要求,既抓好全市政府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又要抓好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努力實現兩促進、兩提高。通過深入學習貫徹兩項法規,為扎實做好各項工作,推動鶴崗加快實現解困發展、轉型升級提供堅強的紀律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