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守法者,其行必端;慎用權者,其心自安。 近年來,以的新一屆領導集體圍繞轉變黨的執政作風,提出了“三嚴三實”的具體要求。通過近期的專項學習,使我對嚴以用權有了更加深刻地認識。
指出,“嚴以用權,就是要堅持用權為民,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對我自身的實際而言,作為秭歸農商行的一名領導干部:
首先,是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要深刻領會權力的雙重性,即“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要明白,自身的職權是上級黨組織和全行職工賦予的,在行使權力的時候要對上級領導負責,為全體職工謀福。要明白,權力是一種優越,更應該是一份責任,在使用權力時,既要看清腳下的方向,又要掂量肩上的分量,任何時候都要做到修公心、修善心、修民心,慎用權,不妄為。
其次,是要用好權力。對我自身的工作崗位而言,衡量自身權力使用的好壞,關鍵是看行使權力能否為區域經濟和銀行的發展作貢獻,否能為客戶和職工的利益做貢獻。若權力運用的不好,未給地區、公司、員工、客戶謀福利,甚至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損失,那這對我自身來說就是不合格的,是失敗的。
再次,就是要長存敬畏之心。朱熹在《中庸注》中說:“君子之心,常存敬畏。”所謂敬畏之心,就是指人類在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面前所懷有的一種敬重與畏懼心理,自覺敬畏并遵守黨紀國法,不任性,不妄為。懷有這種心理,才能讓人懂得自警與自省,才能讓人規范與約束自己的言行舉止,才能促進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形成和諧的關系。對用權者來說,要用好權,更應該心存敬畏。心存敬畏百利而無一害,敬畏之心長存,心不生邪念貪欲;敬畏之心長存,行為不越規越矩;敬畏之心長存,個人就能發憤圖強,艱苦奮斗,才能為自己開辟錦銹前程,為人民多作貢獻。
最后,就是要自覺接受監督,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嚴以用權,單靠覺悟不保險,要靠制度規范,要靠監督約束,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監督是有效的防火墻。對我自身而言,就是要把權力置于公眾視野內,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凡事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做到上不悖黨紀國法,下無愧廣大員工。
心存敬畏者,法必護之;嚴以用權者,眾必成之。